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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九月初,教育部汉字整形的闹剧终于落下帷幕。教育部自己收集的书面意见与网络调查并无太大的区别,同样是反对者占绝对多数,所谓的67%纯属“误读”,所谓将统计结果于9月1日上报国务院最终决定也是“不实”报道。民意调查虽然结束了,但是讨论远没有结束,思考也远没有结束。 已经用了近六十年,广大群众习以为常的汉字为什么要改?为什么要这样改?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反对?为什么在统计结果没有出来之前就堂而皇之地发布假新闻? 为了慎重起见,笔者特意查阅了《汉语词典》。“规范”一词有三种意思:其一是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其二是符合标准或规范的意思;其三是使之合乎标准或规范。究其本义而言,规即圆规,范乃样板(模子),都是标准、法度的意思。所以,规范汉字本身并没有错,是为了让所有的汉字使用者在字形、字音、字义以及印刷和书写有一个公认、统一的标准,方便彼此交流。 既然要规范汉字,就要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但这个汉字标准是迁就多数人的习惯呢?还是照顾少数人的意愿呢?从执行成本和监督成本的角度来看,似乎应该尊重多数人的习惯,但这次基于所谓的“专业理由”,教育部就偏偏打起了44个常用字的主意。再说,既然是讲规范,就要统一要求,不能搞双重标准。偏偏这一次又允许宋体字与楷体字有不同的字形,印刷体与手写体有不同的字形。这到底是确立规范昵?还是制造混乱呢? 关于《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据说是运用了近3000名专家集体智慧,历时8年方才出炉。这样的工作总结更让人觉得象是广告里的噱头,科研成本姑且不论,这些大搞人海战术的“专家”,其智商就很让人怀疑。爱因斯坦创立相对论,动用了多少专家?袁隆平研制杂交水稻,动用了多少专家?现在花了这么大的代价,居然只是对44个常用汉字的印刷体(宋体字)进行微调? 现在我们来逐条拜读所谓的专业理由。 将印刷体片面地理解为宋体字和楷体字实际是缺乏印刷常识的表现,光是宋体字就分为老宋体、新宋体、仿宋体,其他还有黑体字、楷体和隶书、行书。随便哪一台电脑的字库里,都不可能才两种字体。 再来说所谓的“书法美学”。其一,书法美学有标准字体吗?光是楷书就有著名的四大家,欧体、柳体、颜体和赵体,都是公认的法帖,谁的才是标准字体呢?其二,书法创作还有一条同字不同形的原则,在《兰亭序》里,王羲之一个“之”就有19种写法,哪一种才是标准字体呢? 参考台湾字体,这在政治上近乎反动,在法律也是毫无根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识,就包括了国号、首都、纪年、国旗、国徽、官方语言这些封建王朝称之为“正朔”的东西。难道台湾汉字改革会参考大陆简体字吗?诚然,中华民国在历史也曾经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当年孙中山先生是在南京宣誓就职临时大总统,北洋军阀定都是在北京,国民政府定都是在南京,现代白话推行也是在大陆完成的。国民党元老来访,都要先祭中山陵。汉字改革居然参考台湾字体,难道会有利于和平统一吗? 集中这么多人的智慧,花了这么多时间,本来以为总该有洋洋洒洒几百条理由,没想到竟是这样的专家解释,真不知应该悲哀,还是应该愤怒。 最后来说这件事的始作俑者,作为一个民族文化传承的主管部门,教育部到底在哪一点上够得上为人师表。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的职责划分,教育部是语言文字的主管部门不假,但汉语和汉字的产权属于教育部吗?难道说公共资源归谁管就是谁的自留地,就可以任意摆布?我国宪法第二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部门化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政治倾向! 汉字改革的实施绝非教育部一家所能独任,涉及财政、公安、工信、商务、税务、出版等诸多职能部门。教育部事先征求其他同级主管部门意见了吗?常用字微调方案一旦付诸实施,公章、证件更换,印刷活字、电脑字库更换,学生教材、辅导资料改版,其费用将是一个天文数字,教育部买得起这个单吗? 教育部8月份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8月21日便宣称支持者达67%,反对仅6%。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网络调查结果,反对率均在八九成左右。到了9月初,教育部却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称67%是“误读”,其实对公开征求意见这种作法的支持。真是一个伟大的疏忽!原来教育部就是这么教育别人的,就是这么管理别人的。 不到一个月时间,教育部几翻几覆,出尔反尔,出尽了风头,耍尽了宝,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讲一句真正可以让公众相信的话。温总理实在是太宽厚、太包容了,尽出这样的好下属:先是卫生部,再是铁道部、气象局,后是粮食总局,现在是教育部。 不管如何,专业都不以能成为谢绝民意的借口。就象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诉讼策略,却不能替当事人决定诉讼立场一样。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政策、科学原理,雇主的所有要求都必须得到尊重,专业人士没有权利代替雇主作出最后决定。就算是三万名专家的集体智慧,也无权践踏中国人民的主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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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卑未敢忘忧国,治乱关乎兴衰。仆虽布衣,心慕先贤焉,冀与情趣高雅之士青梅煮酒,共论天下风云、民生疾苦。拙作诚无高见,意在引玉,倘不见弃于诸君,实乃份外之喜。 日前有博友提出笔者为新浪打广告的问题,答复如下:新浪网的我本平凡博客(http:blog.sina.com.cn/hepingfan)与凤凰网的我本平凡博客(http:blog.phoenixtv.com/hepingfan)及雅虎中文的我本平凡空间(http:i.cn.yahoo.com/hpf.2006)系同一博主,均属本人所有,故而会出现新浪引用凤凰,凤凰推荐新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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