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神说乎,人说乎?
我们不是把人写成神,而是把神写成人。
——写作手记
前不久,和几个文友在一起吃饭,“三句话不离本行”,谈起了文学创作,中心议题是:用最简短的语言,赋予“小说”的最基本的概念。
一人说:简而言之,小说就是“神说”。
“精辟!”“妙极了!”立即博得一阵喝彩。
等稍稍安静下来之后,我慢慢吞吞说:在下不敢苟同,窃以为,归根结底,小说还应该是“人说”。
场面突然沉静下来,内行们都用迷惑的眼睛看着我……
我明白,大家都不赞成我的观点,甚至认为我在说外行话。
或许有人会问我,你看过《西游记》和《封神榜》没有,这可是中国两部最经典的“神说”古典小说,一只小猴子可以大闹天宫,用一株莲藕支撑一个娃娃,让他死而复生,居然成为西周的先锋官。小说就是“神说”嘛!
我笑了,自嘲地说:“小弟班门弄斧了,是我胡说了。”我不想解释,在座的都是写作高手,几乎每人都出过书,长篇的、短篇的(集子),都有。
我想好了,把该要说的话,写在自己的日记里(包括个人博客)。
诚然,小说是“神说”这话也没错,因为,小说的人物可以塑造、拔高。
然而,我依然认为,小说应该是“人说”。也就是说,我们不是把人写成神,而是把神写成人。当然,孙悟空可以七十二变,哪吒可以踩着风火轮上天下海,但是,作者必须赋予两位“神仙”人的性格(喜怒哀乐、七情六欲)。否则,谁喜欢。
没有爱情的雷锋,是一个枯燥无味的雷锋;不会流泪的江姐,那不是江姐,而是一个“傻大姐”。英雄是人,伟人是人,恶魔也是人。
我十岁的时候就看过《水浒》传,我觉得施耐庵笔下最不成功的人物形象,就是那个李逵,只知道迷信宋江,只知道拿板斧杀人,不分是非曲直,不会怜香惜玉,幸亏有一段“坐堂审案”的描写,稍微挽救了我对这个“二百五”的看法。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即没有完美无缺的完人。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坏人——即没有一无是处的恶人。
我写小说,是将耳闻目睹的人和事物记录下来,然后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及想象思维组织成文。在“小农意识”的支配下,我觉得小说是春雨秋风,是乡俗民情,是小溪淙淙,是山道弯弯。
小说是“人说”,就是说,我们在刻画人物形象的时候,务必注重赋予人物更多人的性格。写小说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科学发展观”。这是本人一点写作体会,发表出来供大家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