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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6 15:52:10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老帅维权 | 浏览 618 次 | 评论 5 条

2009951909分,我的电子邮箱收到海南省临高县伤残军人许开生的女儿通过xuy0898@yahoo.cn发来的邮件,原文如下:

 

帅扬叔叔:

您好!这三个附件分别是我爸爸的拘留证,王少雄大伯的拘留证和他的眼伤诊断证明。这台电脑很不好打字,所以我就跟你说重点吧。

7月10号我爸爸说要去江西,到海口后就被县公安局带回家里,接着就被叫上警车带走了,后来就一直没消息了,公安局也没有人来告诉我们。

7月27号中午我爸爸被关近看守所,王少雄大伯也是在那天被关进看守所的。

7月28号公安局通知我们去领拘留证,说我爸爸和少雄大伯有职务侵占的嫌疑。

8月26号公安局说因为证据不足,所以少雄大伯可以取保候审出来。少雄大伯在监狱里被那些犯人殴打,双脚下肢严重浮肿,左眼现在是看不清楚了。他去海南省人民医院检查,眼科医生建议他去广州做眼部手术。那诊断单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懂,疾病诊断那栏是黄斑穿孔(左)建议那栏写手术

现在公安局的人还是没有告诉我们我爸爸到底被关在哪里,我们去看守所问过,可那里的工作人员说我爸爸已经被转走了。大概就是这样。这电脑实在太破了,就说这些吧。

 

同时,附来三份照片:(请见图)

许开生的临高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临公字(2009248]

王少雄的临高县公安局《拘留通知书》[临公字(2009249]

王少雄的《海南省人民医院疾病证明书》(0097791

 许开生的《拘留通知书》
 王少雄《拘留通知书》
 王少雄《疾病证明书》

 

我不得不说几句个人意见:

第一、我很纳闷,下岗多年的伤残军人许开生、王少雄不知何时得到临高县的特别关照获得了职务,这个职务还不错,居然还能腐败。

许开生、王少雄也太不争气了。居然不保晚节,不珍惜职务,落到被临高县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予以刑事拘留,将受到刑法制裁的地步!

我借此机会提醒我们的伤残军人战友们: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要保持和发扬我军的光荣传统与优良作风呀!

 

第二、临高县也要注意哟!在云南躲猫猫事件后居然还发生看守所内的殴打事件!把一个共和国的功臣伤残军人王少雄打伤。

 

第三、我呼吁:在伟大祖国六十大庆之际,请临高县有关部门给予共和国的功臣许开生与王少雄自由,让他们与全国人民一道大喜、大庆、大贺!

老帅与全国伤残军人一道期待老许、老王获得自由!

中国伤残军人永远维护国家和谐、稳定的中流砥柱!

中国伤残军人永远热爱自己曾经用青春、鲜血誓死保卫的祖国与人民!

 

                                                                                        老帅                20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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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9-07 06:14:36 PM]

    在建国60周年大戏的日子即将来临之际,我们的老兵却被一种中名义拘留看管起来,这不能不说地方政府腐败的明目张胆,就在今天,我所居住的山东淄博公安机关还找过我,没有理由就是调查,在此留下证据一旦我出了事也请兄弟们自己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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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9-10 12:12:45 PM]

    虽然有功劳,但绝不是讨价还价的酬码。尤其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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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9-10 12:56:09 PM]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 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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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9-11 01:35:22 PM]

    我是风凰网的网友,看到老前辈们的遭遇,感到很气愤,难道国家制订的政策不是变成了一纸空文了吗?这不能不说地方政府的腐败和明目张胆,在战争年代老前辈们为国家流血流汗的时候奋不顾身,而和平年代他们却受到地方政府的如此待遇,云南的“躲猫猫”事件过后,在今天共和国要喜迎60周年大庆的日子里竟然还有这种事情发生,真不得不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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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9-24 10:20:15 PM]

    国家制定了那么多的法律法规,监狱里竞有打人事件发生,这不能不说地方政府的腐败和无能,希望下次能听到老王和老许的好消息,也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此事,早日还老王和老许一个自由和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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