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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为救母而抢劫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他们是否会得到原谅,自有法院来裁量。但就算这件事结束了,留给社会的反思却应该更深入。正如一位网友说的那样:“这不只是两兄弟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制度的悲哀……这样的悲剧,如何不再上演?”
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很多年,但对弱势群体或社会底层人员尤其是农民的保障程度,究竟有多高?我们可以来看一组数据(这些数据是我从网上搜索的官方口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2009年6月)19日联合发布的《200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下称《公报》)显示,2008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1891万人(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2416万人),5595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1822万人(其中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266万人),参加新农合的已经达到了8.3亿人(新农合目前实际报销比例已经到40%,在中西部基层县和乡已经到了50%甚至更高)。
从上面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
1、至少还有10亿人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其中绝大多数为农民(至少在7亿人以上);
2、在新农合政策出台前,至少有近8亿农民没有医疗保险;
3、现实中农民参加的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明显偏低(现实中的报销比例,有的可能低至20%、30%),严重影响农民对重大疾病的承受能力。
我们知道,没有社会保障的农民,其养老、就医主要靠直系亲属来承担,也就是人们说的家庭养老。而农民一年的收入远远低于城镇居民的收入。这就导致农村家庭的抗风险能力异常低下。在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制度下,农民得病,要么把子孙拖累死,要么自己去寻死;而家人,要么眼睁睁看着亲人被病折磨死、拖死,要么铤而走险。
我曾经看到过的公开报道,有人为了治病而抢劫以求进监狱,有人为了养老而故意犯罪,有人不堪孩子重病拖累而遗弃孩子,有人不忍拖累家人而自杀。现在,又有一例为了尽孝而抢劫。如果说单个的事件是个别问题,那么这类事件多了,就成了社会问题了。社会问题,就该整个社会来解决。期盼全民养老、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早日实现,这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制度保障。
一个好的制度,不一定会把“坏人”变成“好人”,但一个坏的制度,却绝对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如果不从制度上去解决这个问题,铤而走险的会更多。
既然是制度的错,为什么不原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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