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9月的宿命
对于陈水扁和他的一家而言,9月可算他“宿命的1个月”:
1985年9月,陈水扁参加台南县长选举落败,其妻吴淑珍选后因神秘车祸而致半身瘫痪,这一公案成为陈水扁及其家族日后最得力的政治资本。
1986年9月,陈水扁仍因“蓬莱岛案”坐牢,而他着力推动的“建党”大功告成,
所谓宿命,不过是天道好还,自作自受而已。以三级贫户的农家子起家,打着“反贪腐”、“反独裁”、“清廉政治”、“反裙带”等夺目旗号的他,在8年的权力巅峰期却交出了一份任人唯亲、妻荣子贵的“五子登科”答卷,和一项破政治人物贪腐纪录的12亿新台币账单。尽管他在“总统”任上百般腾挪粉饰,成功捱到卸任;尽管他在下野后始则绞尽脑汁掩盖罪证,继而不顾身段推搪抵赖,尽管在他的如簧巧舌鼓吹下,一些“深绿”死忠仍在起劲为他辩护,民进党和若干“深绿”团体也成功被他绑架,和他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地共同进退,但在层层剥茧式的司法调查,和主流民意的目光集聚下,他的阵脚最终还是松动了:子女、亲信纷纷认罪以求宽刑,甚至妻子兼盟友的吴淑珍也步步后退,依旧死硬的他可以选择缺席审判,却终究无法回避这迟来的命运判决。
尽管二审、终审会在阿扁的政治操弄下拖延一段时间,但如无意外,无期徒刑的结果很难动摇,台湾法律规定,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至少25年后方能假释,届时阿扁已是年届8旬之人,其后半生的命运,恐将注定与牢狱联系在一起了。
然而被判无期、被关进囹圄的,仅仅是阿扁的躯壳而已。
同样是在9月,那份和阿扁一家、更和“台独”及民进党关系重大的《蓬莱岛杂志》高调复刊;就在一审判决出台前1天,陈水扁在这份杂志上撰文,竭力将这桩贪腐案塑造成“政治迫害”,并将矛头指向“国民党的政党倾轧”,甚至“马英九代中国执行《反分裂国家法》”,很显然,曾尝到以撕裂台湾社会和族群和谐、挑动族群对立和煽动对大陆敌意,换取廉价选票和支持的他并未死心,仍试图通过这用到烂熟的一招,挽狂澜于既倒,至少也要确保躯壳坐穿牢底的同时,阿扁的魂魄仍可在台湾政坛占据一席之地。
必须冷静地看到,尽管阿扁贪腐的罪证凿凿在目,不容抵赖,但民进党和一些“深绿”团体依旧不顾一切地制造“挺扁”声浪,一些“深绿”民众也罔顾事实,盲目为偶像背书、呐喊;必须冷静地看到,阿扁之所以在判决前1天还大作“台独”文章,民进党的许多候选人之所以几经犹豫、扭捏,最终仍纷纷站到“挺扁”战车上摇旗呐喊,高调亮相,正是看准了一点——经过民进党和阿扁的长期“洗脑”,“台独”意识和族群斗争情绪已拥有一定市场,并非短时间可以消除,也就是说,阿扁的躯壳在坐牢,但他的魂魄却仍在台湾的都市、乡村、田园、社区飘荡不散。
1985、1986年的9月,是陈水扁一家、民进党和“台独”膨胀发迹的起点,2009年9月的一审判决,能否成为陈水扁政治生命、乃至“台独”意识由盛而衰的起点,仍需拭目以待。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只是时间未到,时间一到无期了了。
阿扁会不会用他的钱来资助以后民进党的候选人?以期望2012年或2016年民进党上台,好让其早些出狱。
陈水扁至少接受了法律的审判,可是法律判定是靠推理的吗?大家清楚明白的知道他犯罪,请注意是犯罪,犯罪是社会名词,犯法才是法律名词。可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犯法了吗?????????????请解释犯法和犯罪??????????????
平民出身,自然了解平民心理,手腕高超的将之利用于己。高!!!但欺人欺己,真相总会大白!!!
大陆支持阿扁的也很多,这些大陆鹰派期望阿扁在台湾执政,恶化两岸关系,以武力统一台湾,马英九执政没有武统的根据,这也是大陆鹰派反马英九的根本原因
宁要监狱里的陈水扁,不要紫禁城头冒润之!
一个无产者不管他竞选时如何冠冕堂皇,突然当上总统,首先想到的是捞钱敛财,过过富贵瘾,至于竞选时的豪言壮语早就抛到爪哇国了...陈水扁的案例告诉我们:还是找些家底殷实的富人来做领导较为妥当!
一个无产者不管他竞选时如何冠冕堂皇,突然当上总统,首先想到的是捞钱敛财,过过富贵瘾,至于竞选时的豪言壮语早就抛到爪哇国了...陈水扁的案例告诉我们:还是找些家底殷实的富人来做领导较为妥当!
扁立善于满足平民百姓"平等"索求.
陈水扁能判刑.可国内的高级官员.在任时贪赃枉法.充当一些不法分子的保护伞.离任后还能出书.所谓刑不上大夫.法律只对老百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