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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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张剑杀人事件喜悦收尾:张剑回家。

发表于 2009-09-16 09:42:56

本溪张剑杀人事件喜剧收尾:张剑回家
邓飞  


在辽宁海城的一个宾馆里,我忐忑等待2009年9月16日早些来临。
9月15日,是辽宁本溪市检察院抗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如果检察院不予抗诉的话,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剑的判决将生效。
张剑是辽宁本溪市民,开发商希望拆迁该家住房而盖起别墅,在未达成协议之前强制拆迁。去年5月,张剑用刀杀死了一个叫赵君的强拆者,详情请百度或者古狗搜索本人发表在《凤凰周刊》的《本溪张剑杀人事件》。

 


2009年3月,本溪检察院以张剑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的罪名,将其公诉至本溪市法院。近日,本溪中院判张犯故意伤害罪,但因是张剑面临不法侵害,不得不采取自卫方式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杀人后又有自首行为,就判处张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09年9月15日,张剑在家人的陪同下,办理了缓刑手续。在法院的协调下,张家还获得房产商50万元赔偿。
如同刺死一镇干部的邓玉娇一样,张剑成为杀人者当中很罕见的一个幸运者。

 

张剑和他的母亲赶到北京先寻找律师,他们得到了一个叫王令的律师的帮助,王陪同张自首,并垫付费用对其进行无罪辩护,并通过个人博客发布该案信息,呼吁社会关注。
我正好看见了他的博客,也就可以写出这个酸楚故事,令更多人窥见。
年迈的张思之律师曾计划和王令一起赶赴本溪,为张剑辩护,但未能成行。他在王令的辩护词上做出了283处批改,令辩护更加有力。
王令律师在9月15日发给我的信里写道:民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在互联网无数网友关注下,本溪中院完成了这个意义异常深远的判决——必须承认此案判决不彻底,却瑕不掩瑜,它至少在司法实践的层面,有效破解了被拆迁户自力救济方式和程度的司法难题,敲响了当下中国各地暴力掠夺式拆迁的警钟。
王令甚至愿意理解该案则是对法治精神的有效实践,可成为中国保护公民私权利法治进程上的里程碑——1926年黑人亨利.史威特枪杀骚扰其住宅的白人一案,无罪判决一举确立了美国的住宅不受侵害以及公民在家中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法律准则。张剑案或将成为中国的亨利。史威特案,从而一举奠定中国公民私权利法律保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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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评论 添加评论    近期相关评论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09-25 12:18:22

    你是一个正义的人,我向你致敬!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09-26 16:00:53

    改良和革命在赛跑

  • zrxz120 发布于 2009-09-26 23:05:43

    社会上有多少个张剑事件,又能得到多少关注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09-27 21:36:58

    邓先生,你博客的背景音乐铿锵有力、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和希望。你这样的人越多中国就越有希望。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09-28 08:17:06

    云南曲靖人民向本溪中院致敬!

  • 冬天里的鱼 发布于 2009-10-02 22:47:24

    中国梦的开始发!

  • zjsyzgr 发布于 2009-10-04 12:06:38

    正义战胜了邪恶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10-04 12:44:01

    懒记者啊懒记者,好久没见新文章拉。

  • 王耀言论 发布于 2009-10-05 13:47:53

    法制进行时……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10-07 22:41:30

    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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