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天——尽忠报国,振兴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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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6 17:03:22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时政 | 浏览 4515 次 | 评论 0 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文件的精神,各地税务局将对企业员工的交通补助和通讯补助按个人所得税征缴。也就是说,员工在企业领取的车补和话补要按照个人收入来纳税了! 

这当然令人不解:既然叫做补助,那就是员工为工作先垫付了费用,企业再加以补偿。这一部分费用明显应该纳入企业成本而不是收益。从来只听说国家可以对收益收税,却没听说可以对成本收税。 

但是这样荒唐的事情,就在中国出现了。中国是越来越富还是越来越穷?如果是越来越穷,怎么还持续不断地对美国放债?如果是越来越富,怎么还挖空心思地对百姓征税? 

只有立法机关才有权力决定对人民征收哪些税费,怎么现在人大没发话,税务总局说了就算了?人大什么时候把征税权下放给税务总局了?税务总局的文件有多大效力,居然可以发文件征税?难道它的文件还大过法律? 

我国财政收入六十年增长一千倍,是被有的人当作功绩来说的。但是看看税务总局的征税方法,谁还高兴得起来?如果人民的富裕程度没有随着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步增加,那么巨大的财政增长又有什么意义?它只能说明,人民牺牲了自己,殷实了国库。这种“功绩”实在不值得夸耀。 

确实有一些企业的高管人员,拿着不菲的车补和话补;甚至也有一些单位的高管,利用这种方式故意逃避个人所得税。但他们毕竟只占一部分,更多拿补助的人是在一线拼死拼活的企业员工。国家不能因为一小部分人的问题,就惩罚整个社会吧? 

就算税务总局的文件最大,他说征税就征税,按什么标准确定起征点和税率也是一个问题。如果不分青红皂白,象工资个税一样按统一标准征收,一定会造成很大的不公平。有很多在一线工作的员工,他们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和通话费用,可能会超过很多领导。但是他们的补助标准又往往低于领导,还按同一标准征税的话,无异于人为地拉大贫富差距。要说按照不同的标准来征收,情况更是复杂得绝无可操作性。 

“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蚊子腹内剜脂油,鹭鸶腿上劈精肉———亏老先生下手!” 

这是元代无名氏的散曲小令《醉太平·讥贪小利者》,形象地刻画了一些人的丑陋嘴脸。如今我们重新想起它,只能说明:人性千古不易,百姓万世皆苦。 

自古未闻粪有税,而今只有屁无捐”。民国时期,人们曾用这样的对联讥讽苛捐杂税多如牛毛。悲哀的是,我们今天又要重新感受它的讽刺意味。 

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恐怕呼吸税、环境税等说法就不再是笑谈。说不定哪一天,连结婚生孩子都要上税了,想必还要美其名曰“靠税收调整出生人口素质”了。 

其实不必这么无孔不入地增税收税,国家一样可以财政充盈。只要加大一下反腐败的力度,打几个贪官出来,那钱不是哗哗的?只要下狠心坚持艰苦奋斗的作风,降低公务员的三公消费水平,不是远超过打老百姓电话费乘车费的主意?但是为什么不做呢?因为没人愿意用权力约束自己。 

福布斯杂志2007年曾经公布,中国是全世界“税负痛苦指数”排名第三的国家。这不是荣誉,这恰是耻辱。而我们的社会,不争取洗刷这个耻辱,反而还要变本加厉,难道非要勇夺第一不可吗? 

前几天,税务总局宣布要对年底双薪征收个税,现在又描上车补话补了。还听说,南京市地税部门居然对企业中秋节发月饼的行为也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疯狂!让人又想起那句老话—— 

苛政猛于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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