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制约与监督
从哲学上讲,制约和监督不仅含义不相同,而且实施程序也不相同。
何谓制约?从哲学上讲,制约就是指一种事物的存在与变化以另一种事物的存在与变化为条件。从实践上讲,就是这个机关的行为必须接受那个机关的肯定或否定。这个机关的某种行为被那个机关肯定了,这个机关的某种行为就是合法的,就可以施行;这个机关的某种行为被那个机关否定了,这个机关的某种行为就是不合法的,就不能施行。
很明显,制约是此事物行为实施开始之前的彼事物行为,是此事物行为能否实施的先决条件。这就是说,制约具有法律效力。有关权力机关可以彼此赞同或制止对方的某种行为。
何谓监督?监督就是监察督促。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都制定有监察法。其目的就是,由监察机关负责对公务员和国家干部进行监察督促,促使他们认真厉行职责,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通常情况下,监察机关对公务员和国家干部的监察督促,是单向监察督促行为。
很明显,监督是此事物行为实施过程之中的彼事物行为,是彼事物行为对此事物行为的评头品足。这就是说,监督既没有赞同行为含义,也没有制止行为含义,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多数共和制国家的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总起来看,国家管理机关之间的关系,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型:一是既有监督、又有制约的类型,二是只有监督、没有制约的类型,三是监督和制约都相当模糊、因而监督和制约也都相当无力的类型。可以认为,美国就是既有监督、又有制约的典型代表。原苏联就是只有监督、没有制约的典型代表(其实原苏联的监督也是徒有其名)。至于在宪法和相关法律中,对监督和制约规定得不伦不类和模棱两可的国家,那就更多了。在此,就不赘述了。
什么叫共和制?共和制和君主制是对称的,对照的。君主制又叫君主专制制。共和制又叫民主共和制。很明显,君主制就是专制制,共和制就是民主制。君主制为了实现君主的专制制度,君主就必须实行君主集权制;所以集权制就是君主制的代表性特征。共和制为了实现人民的民主制度,一方面国家政权机关必须实行分权管理制,另一方面国家管理机关官员又必须实行选举制和任期制;以此保障国家管理权力的人民化和公有化,任何个人和任何党派都不能得而私之。这就是共和制能够超越君主制,能够赢得民心的基本原因。
然而,我们不能不看到,由于君主集权制思想的影响,在不少共和制国家的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表述中都出现了不少异常现象:有的不设置制约关系,有的以监督代替制约关系;有的只笼统提及监督或制约,但并不设置监督或制约程序,从而使监督或制约徒有其名;更有甚者,在宪法和相关法律文件中规定了监督或制约关系,而在相关文件中却又规定了集权制意识和集权制程序,以文件规定取代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从某种意义上讲,出现这种异常现象是正常的。共和制是从君主制脱胎而来的,共和制难免会带有君主制的某些特征。要完全洗刷掉君主制思想的影响,恐怕还需要相当长的历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