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个人卫星电视接收在10月份有新试行条例,也就是说 可以个人安装卫星电视天线 。但收看的星有限制,要看国外卫星电视台要去登记交钱!如果国内再不开放,世界卫星条约将取消中国的直播权。国内租用的卫星在10月份再不开放,世界卫星组织将取消中国的卫星电视直播权,所以在10月份 国内必须有动作.广电局现在利用干扰器,干扰县域个人用卫星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时代将成为历史.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广电总局和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权威人士处获悉,国家将启动卫星电视产业链,并修改1993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129号令,该令规定:“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均实行许可证制度,个人禁止自行接收卫星电视。”
目前国家广电总局针对家庭用户的卫星直播市场发展停滞现状。正在进行129号令的修订工作。个人接收卫星电视节目的政策将放开,2006年到2010年我国将至少有1亿家庭安装卫星电视接收机,相关产业市场规模将达千亿元。我国拥有电视机4亿台,其中大部分是卫星电视的潜在市场用户。闵长宁表示,这颗直播卫星将用三分之一的资源向全国发送公益性的47套电视节目和47套广播节目,其余三分之二将用于发射其他多种类型的娱乐文化节目,这意味着我国广电资源将大幅扩展。
北大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副主任罗小布表示,除了内容产业通过直播卫星开展免费和付费频道获利外,机顶盒、卫星接收器制造商都将获益。借助直播卫星带来的丰富频道资源,还可展开手机电视等多网融合的业务。
罗小布指出,随着政策的调整和卫星增值业务的开展,一旦卫星电视直播广播电视业务进入城市大规模发展,其与现存的网络,如有线电视网、地面电视网和电信网络电视之间的竞争将会进一步加大,这需要主管部门协调好有线、无线、卫星等产业之间进行适度竞争,互相补充。
(来源:亚洲卫星电视网 )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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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早 的事,这是大势所趋!像鸵鸟一样的不敢正视现状,那是不行滴!
我同学的老婆在广播电视局负责有线电视这一块的,整天就是一混日子的主,一周两天班,全世界都少有,不过我用的是卫星电视,同学还有点生气,不过我的原则只选对的,不选我不用的,
我同学的老婆在广播电视局负责有线电视这一块的,整天就是一混日子的主,一周两天班,全世界都少有,不过我用的是卫星电视,同学还有点生气,不过我的原则只选对的,不选我不用的,
长远看来,于国于民都有利。
很理解博主的心情,也放心搏主用转移法保护自已
我们这边是农村,基本上95%的家庭都装了卫星接收器,不过都是收中星6B的,都是合法的,根本就没有人来管,有线的一个村也没有几个装,太贵了,台又少,每个月还要交12元,有一年的月租费就可以装一个卫星电视了。何必去浪费呢!
梦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