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4 18: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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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立法會選舉,在檢察官米萬英為首的總核算委員會「解釋」法律下,竟然使到六千多張廢票竟有四千多張「翻生」!所以,第五組第一候選人陳美儀不但向選委會提出不滿意見,仲向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我覺得是正確的,不能因人廢言。因為,選務單位都是依法產生的,地位在法律之下,如果可以比D選務單位任意解釋法律,去決定選票是否有效,即使今次無事,下次如果出現市民無法接受既「鹹魚翻生」結果,咁就會好大件事,暴動都有機會。更何況呢班澳門選務人員的公正性,一向都不很高,絕對唔應該將選票是否有效的解釋權比左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