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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8 09:06:24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散文随笔 | 浏览 4781 次 | 评论 4 条

包“二奶”是何种婚姻形式

                                         文/木虫

包“二奶”是指已婚男子在婚外供养女子并与之保持性关系的行为。包”二奶”,也称“养小蜜”、“养金丝鸟”、“金屋藏娇”。“二奶”和情人有着本质的区别,“二奶”是稳固的另类婚姻形式,实际上充当了“妾”的角色。毋庸置疑,“二奶”作为当前一个新兴的社会群体,毅然决然、不管不顾地成长起来了,就像满山的狼尾巴花,不管人们怎样的质疑,怎样的不满,怎样的不解,怎样的惊惧,怎样的恼怒,怎样的谩骂,还是怎样的喜欢,她只是按照自己的法则,自己的规则,自己的方式生存、发展。如果说存在就是合理的,那么“二奶”既然能够存在就一定有适合其存在的土壤、水分、空气、情感、经济基础、人文观念。正所谓适者生存是也。但无论如何,“二奶”的存在都是对中国传统婚姻的无情挑战。当前中国式“二奶”呈活跃态势,其婚姻状态各有千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妻一妾式。这类包养者行为相对谨慎,在现有家庭之外长期包养一个“二奶”,成立另外一个家庭。所谓家中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包养者和“二奶”有自己的家,有自己的孩子,有自己的小金库,生活无忧无虑。而“二奶”本人则心满意足、不吵不闹、心甘情愿地做小老婆。包养者和“二”奶一般是秘密来往,过着地下夫妻生活,但也有极个别的公开来往,不再避讳,甚至和大老婆和平共处,共事一夫的。这类包养者一般没有“三奶”、“四奶”或更多的奶,他们是包二奶者中较为规范、守规矩的一种。
    二是一妻多妾式。这类包养者势力大,能力强,经济基础雄厚。他们包养的女人少则三五个,多则几十个,甚至上百个,真正是妻妾成群。在他们包养的女人中,实际上是分了等次的,有妻子待遇的,有小妾待遇的,有妃子待遇的,有一般情人关系的。比如:南京市车管所长查金贵包养了13个“二奶”。海南临高县城监大队原大队长邓善红包养过6个“二奶”,且6个二奶都为他生了小孩。福建省周宁县原县领导林龙飞,包养了22个“二奶”。
    三是一女多夫式这类“二奶”,应变能力很强,社交广泛,目的性明确。她们特别善于应酬,且贪婪成性。她们从来不甘心被一个男人包养,而是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男人包养。实际上形成了一女多夫的格局。比如:某县某女不仅被县林业局局长包养,同时还被县建设局局长包养。该女在两个男人之间周旋,游刃有余,还时不时打一次野食。
    四是临时搭伙式。这类男人一般不长期包养一个女人,也不同时包养数个“二奶”,而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频繁更换“二奶”。他们一般是一年半载就换人,最长的也不会超过二年。这类包养者属于玩弄型男人。比如:笔者曾认识的一个建筑商老板,七年内包养过八个女人。每保养一个,也就半年多一点,等玩腻了,给被包养的女人一笔钱,打发掉就完事。
    五是互相交换式。当前这种交换式的包养已经相当普遍。主要是表现在:包养者互相交换“二奶”;包养者向他人赠送自己的“二奶”;“二奶”包养“小白脸”,形成包养链。“包二奶”在某些地区或某些社会阶层的人口中成为一种“时尚”时,当事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效仿者众。有的老板出入携带“小蜜”,言谈必是“二奶”,包“二奶”成瘾。在一些地方,甚至形成“二奶”村,“二奶”小区。
    中国式“二奶”的婚姻现象,绝非单纯的淫乱、私欲的代名词。它有着深厚的政治、历史、经济、社会、人文原因。对这一现象的深入研究,可以揭示隐含着的社会发展规律,可以找到人性深处的密码,可以去伪存真删繁就简,甚至找到一条未来的婚姻之路。如果我们撇开《婚姻法》和传统道德不谈,只从人的肉欲、本性上来看问题。那么,包“二奶”,实际上是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补充。她满足的是人们的占有欲、求新欲、情欲、性欲。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不仅贪官“包二奶”,富人包二奶,而且不是贪官的官也有包“二奶”的,并不太富的人也同样有包“二奶”的。包“二奶”不是贪官和富人的特权和专利。男人渴望拥有更多的女人,女人渴望拥有更多的男人。这究竟是正确还是错误,谁来裁判。裁判者的标准是由谁来制定的!单纯地把包二奶视为下流、无耻、淫乱、违反社会公德、洪水猛兽,不仅是无知、幼稚,甚至是浅薄的。包“二奶”的婚姻形式,的确令现实的婚姻制度痛苦不安。说到底这是制度和反制度的一次大碰撞,是人性和人伦的一次摊牌,是情欲和理智的一次较量,是私有制和共有制的一次抗争,是经济大爆炸时期的一个怪胎。
                                                                                                                            200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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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山四维 [2009-09-28 10:30:34 PM]

    包二奶就是包二奶,是民间对男女非法同居的一种蔑称,怎么也谈不上是 一种“婚姻形式”。所谓“婚姻”,按法学词典的解释,是“一定社会制度所确定的男女两性结合的形式(夫妻关系)”。婚姻形式,必须得到社会即国家婚姻法的确定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而 “ 包二奶”, 在我国是非法的,根本得不到婚姻法的确认,因而不能成其为婚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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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生联谊 [2009-09-29 08:25:39 AM]

    攸老师说过,他收12岁以下的孩子培养,这些孩子拿出一个来与哈佛、剑桥、牛津选出的100个大学生PK综合素质(在80秒内演奏拉赫曼尼诺夫的钢琴曲《野蜂飞舞》、创作钢琴曲、数理化、图画、电脑编程、设计动漫、设计经济学数学模型、自然科学、博弈论、钢琴调率等等),这100个大学生都不是他一个人的对手。攸老师期待在美国或英国举行一场本世纪的超级综合智力博弈大赛,让国外人开眼见见中国孩子的“牛”! 攸老师的理论、方法、成果将震撼世界。我博客里转载了他关于如何培养优秀儿童的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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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gm1187 [2009-09-29 06:49:02 PM]

    一个愿包,另一个愿被包,合理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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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arytome [2009-09-30 01:21:36 PM]

    呵呵!还有一个种二奶没留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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