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天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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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9 10: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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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9

上下沟通才能政通人和

 

人结成社会的最基本、最初始的目的是得到安全。一个好的社会就应该给人以保护,如果他遭受到了冤屈,而自己无力救济,就有权能够得到社会自发或不自发的帮助。基层的群众向上级上访就是要取得社会不自发帮助的一种救济方式。很明显,之所以选择了上访,就是因为社会没有自发地维护到某一具体事件的公平正义。

 

上访,本来就冒着极大的风险,因为官官相护是任何政治形式下的生态,如果找不到有力的监督和制裁,寄希望于“政法机关要依照规定进行认真审查”,既不符合道理,也不符合现实。中国的政治改革在不断推进,有一个问题是大家普遍形成了共识的了,那就是:推动政治文明,就要创新机制,形成有效监督。众所周知,“政法机关”对本级政府的监督,既没有机制的保障,也缺乏现实的可能性。

 

上访就是把不公平不合理的事件信息向上级反映,而一旦这个渠道受到了阻隔,上下不通,公民的合法权益就没有办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也无从实现。中央政法委办公室近日组织编写的《涉法涉诉信访问答》就是体现了这样一种反历史潮流而动。一面说“当事人应逐级反映问题,越级上访不利于解决问题。”一面又说“对上访人反映政法机关不认真解决其诉求的,上级政法机关要进行核实。”如果,当事人不向上级反映问题,上级如何会知道有什么样的问题存在,那有怎样去“核实”呢?

 

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初衷是很好的,这是依法治国原则的体现,引导公民严格守法,依法办事。《问答》对《意见》做了一些不应该的扩大解释,以至出现了一边阻断越级上访,一边要求上级进行核实的矛盾,上下都不通气,怎么才能核实?!

 

依法治国,既是我国政治建设的方向,也是政治文明的标志。但是,应该实事求是地看到,现实中存在着的一些体制上的问题,上下信息交流的路子还不够畅通,上访还是底层民众寻求社会救济的一条重要渠道。加上,传统文化的惯性,中国人对政府的依赖很重。这是政府需要好好发挥职能作用,把这种依赖转化成有效管理的手段。如果有些部门选择阻断上下信息交通的渠道,是逆现实,逆民心的,应该坚决予以制止。《问答》中对《意见》的曲解部分,就一定要坚决去除。

 

身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就不能怕事务繁杂,就不能怕群众来访。群众来访本身就是政府吸引力的体现。群众上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群众不和政府交流,而寻找不合法的途径进行救济,如果是那样,依法治国的前途就黯淡了,我们党的事业也就黯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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