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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诛连是中国法制的倒退
节前,公安部下发《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加大醉酒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将醉酒驾车等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同时,还明确增加“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等内容。也就是说醉驾出事后,同车人应负连带责任,不仅同受处罚,还要连带赔偿。笔者认为,这是封建诛连政策的延伸,是中国法制的倒退。
严惩醉驾可说国人都支持,但诛连乘客就太无知了,乘客算什么?乘客有什么发言权?乘客与醉驾不过是一种交易行为,卖药的售假药,吃药的难道还要负责吗?这是天下最荒唐的事。说明制定意见稿的人完全是脱离民众闭门造车,最起码没有坐过付钱的公交车。我为中国出现这样的法规制定者感到悲哀。
应该规定单位公车醉驾,领导应负连带责任,因为管理工作是领导者的事。让那些天天大吃大喝的领导者们有所节制,起码不敢让自己和驾驶员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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