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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5 00:25:31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嬉笑怒骂 | 浏览 1745 次 | 评论 31 条

 

/一壶

 

“文革”结束以后,中国人对“诺贝尔奖”的兴趣可谓与日俱增,其膜拜程度一点也不逊国人之于“处女膜”;而一年一度的评奖及颁奖更是一次次地挑逗着国人的兴奋G点。

截止2008年,杨振宁等八位获奖的华人中,除高行健外,已有七人宛若北斗七星镶嵌在国人心灵深处,熠熠生辉;国人殷殷期盼着今后能有更多的华人“诺榜”提名并使之灿若星河。

近日,港大前校长高锟因半个世纪前创立的“光通讯基础理论”而获2009年度“诺贝尔物理学奖”;于是乎,举国上下再一次地体验了新高潮带来的新快感!

 

其实,真正获得“快感”的当属本届“和平奖”得主奥巴马。据说当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公布这个获奖消息时,奥巴马睡梦正酣……这位美国总统恐怕做梦也不会想到,仅仅因为一个“弃核畅想”就能如此轻易地获此殊荣。

奥巴马的这次快感体验无异于一次“梦遗”!

对于奥巴马的获奖,举世一片哗然。人们纷纷质疑“诺贝尔奖”究竟是一个什么东西?

美国《华尔街日报》称此“十分奇怪”,因为它违背了“先做后奖”的评奖传统;而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的亨利·巴基更是直言不讳的说,诺贝尔奖是一项“玩弄权术的奖项”,是一个“装了毒酒的圣杯”。

制造这只“圣杯”的初衷却是毋庸置疑的。

作为科学家的诺贝尔,在他逝世的前一年,十分科学的将其个人财产进行了科学安排,以求身后能够继续为人类做贡献。他在遗嘱里明确无误的表示:“在颁发这些奖金的时候,对于授奖候选人的国籍丝毫不予考虑,不管他是不是斯堪的纳维亚人,只要他值得,就应该授予奖金。”

问题就出在这“值得”与“不值得”的评判标准是由后人制订和拿捏的——恰恰这又是最难拿捏的。

纵观自19011210首次颁发诺贝尔奖至今,人们对于几项科学奖项(如:物理学奖、化学奖,甚至经济学奖)的评选结果争议较少,而社科人文类的如:文学奖、和平奖则往往难以服众。以奥巴马获奖为例,按照该奖项的相关《章程》,候选人提名截止日为每年的21,奥巴马则是在今年的 120“登基”……上台仅十余天便获“和平奖”的提名!果真是挪威的议员们能掐会算,知道奥巴马将会出笼一个“弃核畅想”?还是欧洲人有意捧美国佬的臭脚?

同样是“和平奖”,1994年,当以色列总理拉宾和巴勒斯坦领导人阿拉法特共同分获此奖时,世人无不为之叹服:因为善良的人们都在共同地努力结束一场旷日持久的、人与人之间的无端仇杀。为此,拉宾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试问:1994年的评选结果与今天奥巴马获奖相较,谁更有公信力呢?当然,若是与1939年希特勒也曾获“和平奖”提名比,本届得主奥巴马自然就还是显得合理多了。

这么大的差异,难怪人们会对“诺贝尔奖”产生如此多的质疑。

 

在此,有必要奉劝各位:对于“诺贝尔奖”真的不必太在意——就好比无须太在意处女膜那样。

以九位华裔获奖者为例,其中几人真正与我们搭界?又有几人如我们认同他那样认同我们?远的不扯。去年,当国人因钱永健获得“化学奖”而欢欣鼓舞、奔走相告、打算好好分享这份“快感”时,得主钱永健却以一个科学家的坦诚公开表示:“我不是中国科学家。”甚至,他连一句中国话也不会讲!

这一年的“诺迷”们恐怕难免就有些“热脸贴冷屁股”的尴尬吧?

而和我们生活比较接近的倒是2000年度的“文学奖”得主高行健,他因作品《灵山》而获奖。获奖理由:“其作品的普遍价值,刻骨铭心的洞察力和语言的丰富机智,为中文小说和艺术戏剧开辟了新的道路。”(请注意这普遍价值四字!)

高行健也是“文革”后冒芽的新锐作家之一,其“先锋派话剧”曾名噪一时;但客观的讲,文学造诣在同期作家群里绝非无人能出其右。1988年他以“政治避难”身份定居法国;1997年宣布退出中国共产党并入法国籍;200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奖项在中国作家心目中的重量,绝不输给足球迷之于“世界杯”!

从高君获奖以及获奖后中国所表现出的异乎寻常的“冷淡”我们不难看出,“诺奖”绝非如诺贝尔本人所构想的那样纯粹!

正如华东师大中文系吴俊教授分析的:“诺奖早已不是一项纯粹的文学奖了。它对现实的政治意识形态(包括国际利益和地缘政治的博弈、角力等等)的考虑早已经影响甚至支配了它的文学视野和文学判断。换言之,诺奖的对象就是它认为‘政治正确’的文学;或者是能够体现它的价值观的文学。”

——教授谈的是“文学奖”。其它“诺奖”(比如本届“和平奖”)何尝又不是这样呢?!

 

奥巴马仅仅因为一个“畅想”便轻易获得了“诺奖”……

鄙人在长假之前也曾谈起过一个“畅想”……

能否效尤,跟着获下届的“诺奖”呢?很是期待。

如果没能够,朋友们也莫要怪我;要怪只怪我的脚还不及奥巴马臭!

坦率地讲,比起“诺奖”的虚荣,我倒是更稀罕那壹佰肆拾万美金——那可是真金白银!

那好,就让我们一起来接着“畅想”吧!

 

                                    (成稿于2009-10-15)

 

【附录:诺贝尔《遗嘱》全文】

签名人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在经过成熟的考虑之后,就此宣布关于我身后可能留下的财产的最后遗嘱如下:

我所留下的全部可变换为现金的财产,将以下列方式予以处理:这份资本由我的执行者投资于安全的证券方面,并将构成一种基金;它的利息将每年以奖金的形式,分配给那些在前一年里曾赋予人类最大利益的人。上述利息将被平分为5份,其分配办法如下:一份给在物理方面作出最重要发现或发明的人;一份给作出过最重要的化学发现或改进的人;一份给在生理和医学领域作出过最重要发现的人;一份给在文学方面曾创作出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最杰出作品的人;一份给曾为促进国家之间的友好、为废除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举行和平会议作出过最大或最好工作的人。物理和化学奖金,将由瑞典皇家科学院授予;生理学和医学奖金由在斯德哥尔摩的卡罗琳医学院授予;文学奖金由在斯德哥尔摩的瑞典文学院授予;和平奖金由挪威议会选出的一个五人委员会来授予。我的明确愿望是,在颁发这些奖金的时候,对于授奖候选人的国籍丝毫不予考虑,不管他是不是斯堪的纳维亚人,只要他值得,就应该授予奖金。

我在此声明,这样授予奖金是我的迫切愿望。

这是我的唯一有效的遗嘱。在我死后,若发现以前任何有关财产处理的遗嘱,一概作废。

          阿尔弗雷德·伯哈德·诺贝尔

         189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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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贫乐 [2009-10-15 01:02:05 AM]

    独特的视角,奇妙的联系,赞!

    回复 删除
  • 清贫乐 [2009-10-15 01:03:55 AM]

    还有车行建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他也是中国大陆人,原装的大陆人。

    删除

    六杯一壶 [2009-10-15 22:17:01 10:17:01 PM]

    谢谢乐兄捧我!放心,俺的脚不臭……谢啦!

  • 痴哥 [2009-10-15 01:05:04 AM]

    我看诺贝尔奖,项涉及人文领域是个错误啊!

    删除

    六杯一壶 [2009-10-15 16:52:07 04:52:07 PM]

    绝对错误!谢谢痴哥造访。

  • 夕雨` [2009-10-15 08:58:58 AM]

    呵呵,一壶的文应获诺奖。

    删除

    六杯一壶 [2009-10-15 16:52:28 04:52:28 PM]

    哈哈……

  • 庄灿煌 [2009-10-15 09:01:29 AM]

    奥巴马的获奖争议只怕不会是一时的,对他放开手脚也不利!

    删除

    六杯一壶 [2009-10-15 22:18:50 10:18:50 PM]

    往往是这样,有人热衷捧臭脚,而被捧者却未必舒服……谢谢庄兄!

  • 夕雨` [2009-10-15 09:23:52 AM]

    评点透彻,精辟噢。非常赞赏。

    删除

    六杯一壶 [2009-10-15 16:53:56 04:53:56 PM]

    谢谢夕雨点评。

  • 雨中翔 [2009-10-15 11:49:56 AM]

    老哥的联想能力让人佩服,把国人的心理揣摩得很透彻。

    删除

    六杯一壶 [2009-10-15 16:54:50 04:54:50 PM]

    过奖啦.

  • 雨中翔 [2009-10-15 11:50:12 AM]

    诺贝尔和平奖是一个成人玩具。

    删除

    六杯一壶 [2009-10-15 16:57:58 04:57:58 PM]

    而且是成人的“那个”玩具!

  • 负海拔 [2009-10-15 03:03:52 PM]

    所谓的奖均由人掌控着的,它散发出怎样的味道,就看那个操盘的人。。。。诺奖也一般呀!

    删除

    六杯一壶 [2009-10-15 16:55:10 04:55:10 PM]

    深刻!谢谢来访!

  • 凤凰网友 [2009-10-15 03:54:44 PM]

    有什么样的文章比这文章透彻?力挺首页!!!

    删除

    六杯一壶 [2009-10-15 22:15:23 10:15:23 PM]

    过啦,捧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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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主

六杯一壶

早年间,胡适批评“男子可冶游,而妇人则须守节”之旧俗时,打趣道:“犹如一把壶配六只杯正常,一只杯配六把壶则反常”,博主名出此典,实乃附庸风雅,断不敢妄想奢拥“六杯”;古人又云:“中流失船,一壶千金”,借此自慰也不错。行文则力求简短,“如女子的裙子,越短越好。”(林语堂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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