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悔之的博客
走出书斋,直面苦难;知行合一,拒绝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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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5 19:06:21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时评 | 浏览 2051 次 | 评论 3 条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9日在世界媒体峰会开幕式上致辞时表示: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媒体发展,鼓励和支持中国媒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增强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在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和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胡主席的讲话发表后,很多网民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评论。有一位网民写道“胡主席这番话,让我们再度看到了党和政府支持舆论监督一以贯之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有一位可能受过网管无端删文删帖的网民,则仿佛像一些网民看到天安门广场看到了“毛泽东思想方阵”一样激动起来:“胡总发言支持舆论监督——看还有谁敢与中央对着干!有一位名叫“老顽童”的网民也兴奋地说“胡总支持舆论监督,让人振奋。”……

这些网民的激动和兴奋,让俺老李感到有些莫明其妙——从毛泽东时代开始,我党那一位最高领导人没有发表过类似的讲话?甚至更加动人的话?其中,爱讲大实话的毛泽东讲得最实在:“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

不过,有句话讲得好:“语言并不代替行动,行动才永远是最响亮的语言。”——六十年间,我党讲了无数类似胡主席的话。但究竟践行了多少?中国人民心中最有数!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六十年间,中国人民似乎只拥有过监督“五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不准乱说乱动”的权利。除此之外,不知哪一位国人同胞还举得出中国有人拥有哪一个“监督权”?有些朋友可千万别把“文革”斗“走资派”,把走资派折磨得死去活来当成是“监督权”!

所以,基于“实事求是”精神,吸取以往经验教训,窃以为,当今中国,对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进步而言,目前更重要的,并非是民众拥有“舆论监督权”,而是民众要有初步的“自由表达权”!理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仍然要“打白条”的情况下——即:在民众缺乏自由表达平台的情况下,“舆论监督”只能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大画饼!

难道不是吗?在百姓没有自由表达平台的情况下,在“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官员收入公开”等只闻打雷不见下雨的条件下,在民众唯一表达意见的管道——网络发言,经常都被网管堵塞的情况下,可怜的民众如何能有真正的“舆论监督权”?

所以,当今中国,只能歌功颂德的“人民”,要成为能自由表达自己意志的“公民”,才是最重要的!换言之,只有民众拥有了“自由表达权”,才会真正拥有“舆论监督权”!否则,“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诚然,当今中国,民众要拥有“自由表达权”,这无疑会使我党一些同志,犹如葛朗台老头发现有人盯他的钱袋子一样,万分警惕起来:李悔之,你究竟要何“自由表达权”?

俺老李的答复是:要求非常低!——沿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思维,在“民主初级阶段”条件下,李悔之只希望拥有下面这些可怜的“自由表达权”:

将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分段归还百姓。使“人民”逐步向“公民”过渡。首先第一步是,让百姓拥有网络自由发言权。即:在没有确凿事实违反了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封网,封博客,以及发生其它干涉公民网络言论自由的行为。

——完毕!

有些国人同胞会问:李悔之,你的要求也太低了吧?

是的,李悔之对我党的要求是极低的。如果我党将这一点可怜要求“还权于民”,俺就感到心满意足了!——因为近年来,我看到了太多令人遗憾,甚至令人寒心的野蛮网络逆行在中国互联网上发生——为了不影响“安定团结大好局面”,具体事例就不举了。

如果这一点可怜的要求我党都不爽快“还权于民”,所谓的“舆论监督权”将又是一句“一九六零年实现共产主义”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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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nn [2009-10-17 10:05:43 AM]

    好,支持李悔之先生的意见。“有些国人同胞会问:李悔之,你的要求也太低了吧?”,我也来问一句:李先生:如果这个‘太低’的要求‘五档’也坚决不给,也就是说,有人把你口袋里的、天生就属于你的东西,一点一点掏个一干二净强行占为已有,而后扬长而去,也就是说,有个农民,抢劫犯在他的苦苦哀求中,连一点点来年做种子的粮食都不肯留下,这个农民怎么办?其实,网民们、民众们,很多很多都是善良的民主改良主义者,仅仅只要求留下点种粮。唉,让上帝保佑他们的美梦成真吧,何必硬要将人逼成民主革命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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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10-25 08:20:02 PM]

    今天看了李先生的好几篇博文,内心很是敬佩先生,虽然先生可能不需要我这卑微的敬佩. 中国需要千千万万的李先生. 在此提一个小请求,先生方便的话能否发表一下对朱容基总理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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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向民主 [2009-12-11 10:56: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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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主

李悔之

广东信孚研究院研究员 走出书斋,直面苦难;律己宽人,知行合一。 学习到老,忏悔到老,改造到老。 李悔之邮箱: 信箱:liliqin2010@gmail.com QQ:149806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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