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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7 08:33:20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林萧评论 | 浏览 2640 次 | 评论 39 条

“钓鱼执法”到底是执法还是违法?

 

◆林

 

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机孙中界好心顺路搭载一名年轻人,谁知却掉进“钓鱼执法”的陷阱之中,被上海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为“非法营运”,孙中界为表清白愤而举刀自杀,所幸同事及时制止,才没有酿成惨剧。(据《新闻晨报》20091016

何谓“钓鱼执法”?根据众多遭到钓鱼式执法的人士描述,所谓的“钓鱼执法”的受骗车主多为私家车车主或为私人老板开车的司机。执法人员化装成行人,谎称需要帮助,坐上司机的车,事先并没有提起报酬问题。但是在到达目的地时不由分说将报酬放在司机面前,早已潜伏在周围的执法人员一拥而上将司机制服,称其“非法营运”,强制司机接受罚款或采取其他处罚措施。

网上搜索一下“钓鱼执法”的新闻,惊骇地发现类似的事件委实不在少数。比如最近的两个月就发生了两起被称作著名的“钓鱼执法”案例。除上海司机孙中界遭遇“钓鱼执法”外,98,同在上海闵行区的司机张军也遭遇“钓鱼”,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在诱骗遭遇掉入“钓鱼”的陷阱后,对其作出了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钓鱼执法”事件层出不穷,那么遭遇“钓鱼执法”的司机们除了愤慨之外,还能做些什么呢?设想一下,一个公民开着车在路上行走,路旁蹿出一行人,称自己有急事需要帮忙,公民出于好心将行人搭上车,谁知开不多远,行人将早已准备好的钞票放在司机面前,司机还未明白怎么回事,埋伏在周围的执法人员随蜂拥而上,称公民“非法营运”并强制处罚,公民该如何应对?我想,此等遭遇落到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愤慨不已的。

作为堂堂的执法机关,以欺骗和欺诈的手段对付手无寸铁的普通公民,其行为所造成的恶劣性后果不言而喻。翻翻往日的新闻,20083月,上海奉贤区一位司机被所谓的“女协查员”带入“执法伏击区”圈之后,当着执法人员的面在车内愤怒地用刀捅死了“女协查员(200839日《东方早报》)。面对血的教训,执法机关不吸取教训检讨整改,“钓鱼执法”事件反而俞演俞烈,咄咄怪事在光天化日之下正式上演,一群批着“执法”外衣的“执法员”在堂而皇之地向老百姓“钓鱼”。笔者不仅要问:此种行为到底是在执法还是违法?

倘若“钓鱼执法”不加以制止,成为一种“合理性”执法,那么整个法律的程序都将被打乱。不妨设想一下,公安民警完全可以效仿“钓鱼执法”,在普通百姓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将赃款或毒品塞入对方手中,然后执法人民蜂拥而至强迫其承认是抢劫或贩毒?再或者在百姓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某女性执法员突然自脱衣裤,强迫其承认猥亵或强奸?种种罪名看似荒唐,却并不难以预料。有专家分析认为,之所以出现“钓鱼执法”,是因为执法队员都有相应的“执法指标”,比如查处毒品按数额奖励、查处黑车、卖淫嫖娼、赌博等按罚款提成等等,这些利益因素也许是导致“钓鱼执法”的重要原因。笔者认为,中国的法律队伍要发展壮大,对打着“钓鱼执法”幌子的执法机关必须严打,一方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也是对广大民众的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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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10-18 08:12:58 AM]

    这丝毫扯不上执法,这是打着执法的幌子对公民实施裁赃陷害犯罪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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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10-18 09:21:43 AM]

    问题在中国对罚款如何处理?因为没有纳入法律规定,如果罚款一律上交国库,不自收自支,那么这种倒钓事怎么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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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bdxzhst123 [2009-10-18 12:14:19 PM]

    我在为这个社会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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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10-18 01:41:59 PM]

    接上面的话说。也许有人会问,“没事”怎么会“抓你”。其实真的没有什么事,就是想利用“家属”不知底细并担忧并花钱买平安的心理讹诈钱财。当时,还有一个人也被“半囚禁”状态(公安局让他在门卫室不许出去,可也没人看着他),当时他求我暗地通知他家属一声,可我当时出于别惹火烧身的心理没有给他通知家属。现在我还后悔对不住他,真的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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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天宇 [2009-10-18 02:26:47 PM]

    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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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10-18 02:42:23 PM]

    请领导查一查,5000万的罚款都用到哪里去了,有多少进了他们自己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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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10-19 03:36:05 PM]

    应以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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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10-21 08:50:17 AM]

    ---- 应该设立‘滥用公共权力引诱他人违规执法罪’,打击日益严重的‘钓鱼执法’行为!!!!这是比抢劫、强奸更严重的犯罪,因为是利用滥用了公权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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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10-21 03:16:12 PM]

    现在社会就是强势生存的社会,港中旅(珠海)海洋温泉有限公司投资的海泉湾完工营业已近近4年,对施工单位的工程不进行竣工验收及介绍,并且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项,部分施工单位把该公司告上法庭及仲裁委,法庭及仲裁机构受到来自政府的压力,至今还有许多施工单位仲裁和上诉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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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主

林萧

林萧,男,80后代表作家、诗人,已在全国多家报刊发表作品100余万字,曾任三家报刊主编,著有长篇小说《苦夏》、诗集《朋友别哭》、评论集《指点江山》等,现供职于广东某新闻媒体,媒体评论员。 联系QQ:515539159 Email:linxiao31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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