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尽心上(四十)失道求得,必得于害
原文:
孟子曰:“于不可已而已者(1),无所不已(2);于所厚者薄(3),无所不薄也(4)。
其进锐者,其退速(5)。”
解:
孟子讲:“不就于道而求于德,德必不能成;求于得而失于道,只能得祸而不会得利。
非理性的利益追求的努力程度,和这种追求所带来的祸害程度成正比。”
注:
(1)于不可已而已者———本句是个略了字的句子,讲全应该是“于(所)不可已而已者”。。已:有止、界、度,智等义;但是在此句中,它应该解为始终的终字。在今天的孟子这句话中,从语言的角度看,核心是两个词,一个是可已,一个是所已。“可已”之终,终之在我见之止。可:内在的,骨干性的,决定性质的规范用语:“可已”的使用,通常表意为一种“肯定”,是一种判断,一种“基于内在认识基础上的判断”。“所已”之终,终之在物象之变。所:一个关于时空范畴的规范用语。“所已”就是讲变化,终止于事物本身的规范之中。所以孟子今天的这句话,还是讲德道的。是讲如果我们人类的行为之所已,离开了理性之“可已”,那么这种“不可已之所已”,也就是没有内在理性认识做为基础的“所已”之行为。
(2)无所不已———无:亡通假;是中国传统文化之哲学的一个伟大认识,是万象之可以感知的共性,马氏哲学是运动论,中国易哲学,老子哲学,都是运动论,由于事物现象的运动,变化,所以从象的角度认识万象共象,那么无或者说亡,就是它见所应该的内容。什么事物的现象不变化?不存在于变化的时空中?所以就象而言世界,那么世界的一切具体象的共同特征就是必无。这种无,不是空虚之无,而是一切具体现象的有,在运动的时空中,都必然表现为无。其实它强调的就是客观世界的现象感知性的流动不居、运动变化性。所以孟子道论的今天的这句话的第一层意思,就是讲人的行为,没有理性的支持,那么事之所为,必然因为离于道,而无于所,失于终。是讲基于感性的判断,其道不道,其终不德;是讲基于感性判断的人类行为,因为失道,必然不成其终。
(3)于所厚者薄———感性的认识和判断,本质地表现为失度。没有了理性之一,也就没有了真正的是非,善恶,利害,厚薄之二的分别能力。所以没有“可已”的人类“所已”行为,就必然表现为“所厚者薄”。总是一山看着一山高,比着天厚说地薄,看着帝王说官小,想着银行嫌钱少。具体而言,简明理解,可以把“于所厚者薄”这句话,白话为因为没有度见的理性能力,所以这样的人,总是把目标订在了自己根本没有可能及之的终点,总是把“复杂事情看的特别简单”或者相对性地把简单的事情看的特别复杂(当进而不敢进,称之狷;不当进而勇于进,称狂)。
(4)无所不薄也———无所:是所无,是可以用时空标志、规范的“无”,在此是指人的具体行为。全句的意思是讲,因为把“厚”感性的误识为“薄”,所以在他及“薄”的时候,才会发生不能及于“薄所”的事情。因为把事理认识不明,所以做起事来,就做不成。
(5)其进锐者,其退速———这句话,是对人类的感性认识主导的实践的性质和表现的总结。“进”是讲求终的人的行为趋势;“锐”是讲用力的集中,致全身之力而于矛头之尖,刀身之锋,称之“至锐”。“退”是讲相对于求终的人的行为趋势、用力的程度而言的相反的力量。速:疾也。就是很快。在此速字是的泛意词,指的是相对进度而言的退度,是反作用力的发生,与作用力的冲突。也就是说,不智的,失道的人类行为,求终求成求利的致力越强,则归始归败来害的速度就越快。
讲:
道是人类及德的理性实践之路,离开了理性实践的路,也就离开了达德的成功可能性;而且不道的行为,不但不能达德,还要来害,非理性的求利,求的越大越急,反弹回来的害也就越大越急。
远见就象鲧治水的事,大坝建的越高,其溃为害越大。近见“毒奶粉事件”,本来的目的是致于利,最后却搞塌了企业,法办了老总,顺带了一些政府官员。
《老子》讲:“图难乎,其易也;为大乎,其细也。天下之难作于易,天下之大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难之,故能终于无难。”
“合抱之木,作于毫末;九成之台,作于垒土,百千之高,始于足下------民之从事,恒(求其终)于其成、而败之(于其所路)----故曰慎终若始,则亡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