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写书减刑,那作家犯法是不是就可以轻判了?
“天价烟”局长周久耕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周久耕的辩护律师金辉告诉记者,周久耕不打算上诉,并称其正在写一部小说,内容是反映官场的,已经完成了3.5万字,题目还没有拟定(10月13日《扬子晚报》) 。
贪官写书,并没有什么令人惊奇的,令人惊奇的是贪官为什么要写书。勿庸质疑,一些贪官或许本有文才和爱好,只不过后来由于仕途繁忙而疏远了,如今身陷囹圄又有丰富的阅历,正好有时间续写一下原有的梦想,写出几部书也未可知。但如果说多数贪官的写书行为都是出于这个原因,肯定不能令人相信。作家不是人人都能做的,书也不是人人都能写出来的,这与学历无关,而是需要许多方面的素养的。另外我们都知道,文学是以抒写真善美为根本的,贪官们即使具备一个作家的素养,如果从心里不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行,不能真正悔过自新,那么写出来的也必定是假大空的东西,没有多少实际价值。而讫今为止我们也没有发现哪个贪官的书能达到多么高的水平。这样贪官们的“写书热”的动机便很令人怀疑了。
据有关报道,河南省确山县原县长李建华贪污落马后在狱中写小说三部,被河南省作协吸收为会员;前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的狱中新作《中国经济新思考》已获准出版发行;最神的是有“五毒书记”之称的张二江,他在狱中一口气写出4本专著,两次获得减刑。正是有这些前车之鉴,因此人们才怀疑贪官写书的实际动机,才会质疑周久耕写书是不是为了寻求一条减刑的捷径。从法律的角度讲,罪犯获得减刑必须要“真心悔过或有重大立功表现”,我们还真看不出写书与此有多大的必然关联。说写书能反映贪官是“真心悔过”是很牵强的,事实上无论贪官在书中如何忏悔,都只是一种表象,都不能反映他内心的真实,这其实就和当年他为官时能在台上慷慨陈词痛恨腐败而私下里却贪婪收贿是一个道理,贪官的话能信吗?这和鳄鱼的眼泪不能信也是一个道理。至于说写书是“重大立功表现”就更可笑了,本来做为书来讲无论是文学的还是其它的,它对于社会的作用是非常间接的,对于文学书来说尤其是这样。我们常讲做文之前先做人,许多时候文学之所以对人产生重大的作用作者的人格力量是重大因素之一,而贪官写的书是很难具备这种人格力量的,象五毒书记张二江的书我看人们顶多是抱着猎奇的态度去看的,社会作用实在有限。因此,许多人才担忧一旦开了贪官写书减刑的先例,那么会有更多的贪官借此早日跨出牢狱大门。而且,在此情况下难保不会有那些不会写书的贪官也雇一些枪手写书,从而为自己铺设写书减刑的终南捷径,这是更加令人担忧的。这实在是对社会公理正义的一种破坏和亵渎!
因此,我们不管贪官周久耕写书是不是抱有减刑之目的,我们的有关部门对于贪官的写书热一定要有所警惕,一定要在减刑问题上慎之又慎,否则如果贪官写书可以减刑,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作家犯罪也就可以轻判呢?这实在是一个不能忽视的大问题。而且从书的质量上讲,我们也实在对贪官的书不敢有太大的奢望,别又是在制造一种文化垃圾就是万幸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