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强行整合煤矿向改革发出错误信号
丁咚 文
2009年10月18日,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播出《告别煤老板》,再次聚焦山西在资源领域与民营资本展开的一场史无前例的博弈,尤其引起公众关注的是山西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执行煤炭产业整合,将直接导致资源领域的“国进民退”,从而向市场发出明确的错误信号——事实上,在节目中我们可以强烈感受到此种影响已经造成,即民营资本开始担忧山西在改革上的倒退,重拾“计划经济”的大棒,削弱市场的作用。不仅如此,即使是国有煤炭企业,也并非完全心甘情愿按照政府指令,完成资源整合,并颇富怨言地指其为“政治任务”。
我们在节目中可以看到,山西省在这个问题上下了很大的决心,采取了广受非议的行政措施,对辖区内的煤炭企业进行整合,计划将目前的各种矿井2598座,压缩到1000座,也就是砍掉一半还多,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形成三个亿吨级、四个五千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据山西省有关官员“背书”,这么做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山西省左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何文善说:“安全上有了保证,资源的回收率上提高了。”他还说,“兼并重组这是一场革命,将来说渡过这个难关以后,地方政府,地方利益不会损失,为啥说不会损失,现在煤矿企业,私营企业搞的煤矿生产的时候,偷税漏税比较多,现在将来不存在偷税漏税。”而据煤炭和税务部门估计,近两年,山西煤炭实际产量在8亿吨,而每年的报表产量只有6.5亿吨,也就是说,每年有1.5亿吨左右是逃脱了监管的“黑煤”,每年流失税费百亿元以上。除此之外,山西临汾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除了安全、资源、税费方面的考虑,在煤炭产业深加工和资源转型方面,以国企为代表的大型煤矿也有着无法替代的优势。
为了证明这些理由,节目引用了有关官员的话认为,地方国有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是国有重点煤矿的3.8倍,而乡镇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则是国有重点煤矿的11.3倍;从资源利用上看,小煤矿平均回采率为10%至15%,国内平均回采率为30%,世界先进水平则是60%;在偷税漏税问题上,在国有大企业重组后,这个问题将不复存在;在煤炭产业深加工和资源转型方面,以国企为代表的大型煤矿也有着无法替代的优势。
但是笔者认为,虽然山西有关方面如此煞费苦心地提出若干理由为此行为辩护,其实最大的动因和最根本的还是山西的官僚集团再也承受不起矿难频发的重负了。众所周知,因为矿难,连续两任主官仕途受到影响,相关地区的相关负责人也颇受其“害”,乌纱帽不保,荣华富贵也泡汤了。山西官员为此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这种惨痛的代价促使山西的官员们在确保煤炭生产安全上痛下狠招,而他们想出的对策,就是通过政府行政命令的形式,对境内的煤炭企业进行重组,以国有大型企业垄断省内煤炭行业。而之所以这么做,也在于,国有大型企业接受政府直接管理,可以更多的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安全政策调控,以此确保官僚集团的既得利益不受损害。说到底,官员们的前途要比那些煤老板来得重要,要比公平正义的市场准则来得重要,要比民营资本对市场的信心来得重要。
笔者进一步认为,山西官方提出的理由是不充分的。不管是安全生产、还是资源利用率、税费问题以及资源转型,国有企业未必就做得更好,民营企业未必就做得更差。这些问题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早在4年前的2005年,山西省就对煤炭资源实行改革,提出“资源有偿,明晰产权”,吸引了一大批投资者进入,而不到四年时间又开始重新洗牌。当时想必这些问题同样存在,但制定的政策截然不同。无疑,山西省的决策者们将这些问题归咎于大量民营资本对大大小小的煤矿的投资了。客观来说,山西的煤炭企业确实存在“多小散乱”的弊端,煤老板在外面的形象也确实不佳。遵循市场规律,利用市场手段,合法对煤炭行业进行调整和规范无可厚非,也确实必要。但一味地将上述问题归咎于此,并非实事求是。不排除这些企业存在不合法、不规范、不人性的地方,但政府作为市场的监管方,对煤炭产业的安全生产、税费缴纳、资源利用进行监管,乃至对资源枯竭后的转型问题进行中长期规划,都负有重要职责。这些方面出现问题更多的是政府的责任,更多的是政府官员与企业老板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的结果。如果说要在这些方面取得效果,那么更应该采取措施的,是对政府工作的公开检讨和对政府官员的监督管理,严厉惩治贪腐行为。山西省反其道而行之,不啻“本末倒置”。
山西省此举备受外界诟病之处是在两个重要原则问题上。一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要不要坚持市场原则,坚持以市场和法律为主要手段解决市场经济中的问题;二是在所有制问题上,是不是“国有”就是好东西,“民营”就是坏东西,是不是要将“国进民退”进行到底?山西省的做法让人对此产生深刻忧虑。山西省对煤炭产业进行重组,更像是拉郎配式的“包办婚姻”,不仅是对婚姻双方的“人身权利”的不尊重和侵犯,双方的不满是自然的,更重要的是,这种“婚姻”幸福的几率很小,是没有前途的。山西焦煤集团工作组某工作人员为此叫屈:“不好也得去整,为什么呢,这是个政策,政治任务,就是你买也得买不买也得买。”民营企业主也对资产评估、资源整合的手段和方式颇多怨言,认为经济补偿很不到位,而指定国有企业进行整合,并且只能是出售或参股这种方式也是“计划经济”的老一套。山西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局长牛立东说,“这本身这次兼并重组就是一个政府主导加市场运作”。老实说,笔者仔细看了有关报道,看不到所谓的“市场”的痕迹。
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迈出了坚定的步伐,截至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和法律手段成为经济领域的主导手段。而像山西这样对政策朝令夕改,损失的何止是经济上的,更是政治上的。难怪这一政策实行以后,外来投资者对山西视为畏途。人们不由得要问,山西省是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一块“特区”,是要进行改革的“尝试”,还是改革的“倒退”?
山西做法正确,私人煤矿的乱挖造成的损失远比纰漏的严重的多,问题是乱挖过的,即便是大矿也不能挖了。
表面上,那些煤老板是通过2000万、3000万或者3亿5亿拍来的煤矿,实际上,他们私下里花在各级官员身上的钱远远超过这个数,难怪他们不肯卖了。当然这些钱主要花在市县级官员身上,与省政府官员没太多关联。 这也正是“省政府要求取缔小煤矿,各市县政府保持沉默”的原因。
支持国有,正确。
在资源领域,如各种黑色、有色金属;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资源;森林资源等等,要理直气壮地实行国有资本垄断,不允许民营资本和外国资本进入。
就是50年代初期的公私合营的重演! ! !
唔,山西人在翻跟头玩呢。好玩,但不一定能玩常。
本来矿产资源它的属性就是国家所有,人为的把它划做私有是违背宪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