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近来报道了两起上海雇用“钓钩”、诬良为“黑”的钓鱼式交通执法事件。19岁孙中界因为此前他用公司的面包车好心搭载了一名拦车的陌生路人,却遭遇了“钓鱼事件”,车子被扣下不说,还吃了一肚子的气,这令孙中界极其胸闷,一气之下就以砍断手指以示清白。
如今钓鱼式执法现象已经泛滥,谁都清楚其背后是巨大的经济利益。上海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在工作总结中披露的“业绩”,两年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上级的预定指标。也就是说每天该大队要罚没70辆车,光罚款就坐收70多万元!
由于存在“执法经济”自然就会引发“钓鱼”执法。国庆节期间听到了有关治理酒后驾车的新闻,在治理过程中也同样伴生出了“执法经济”。某地逮到醉酒驾驶的司机后,不是送到拘留所拘留,而是包了一个宾馆,让醉酒驾驶的司机享受贵宾般的待遇。说起来很好听,称醉酒驾驶的司机毕竟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以让他们住宾馆。但是每晚的住宿费可是要500到600元,被拘留7天就得开销4000多元。执法部门与宾馆分成应当是不言而喻的。
运用部门的功能进行敛财不仅执法部门有,媒体也同样如此运作。有的媒体不是如何花力气下功夫练内功,而是想方设法找一些单位和企业的负面报料,然而主动上门“沟通”,表示只要同意在媒体上投入几万元的广告,就可以不刊登负面报道。
可以这样说,只要执法经济不中止,钓鱼事件就不会停歇。企业和个人随时都可能被钓鱼,要花钱消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