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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晨报》时评)
湖北省黄石市部分公立小学,在校内开设“小班”,配备最好的师资,家长多交钱孩子即可进入这类VIP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连续报道)
被网友称为“最牛团长夫人”的新疆建设兵团某团副团长夫人,一行在敦煌和阻止其抚摩千年壁画的讲解员发生冲突后,放言“我们是有身份的人”,此话中“有身份的人”,意即“身份不一般”,表现出来的是特权意识。黄石那些公立小学的做法,实际上在培养一些家境优裕的孩子滋生“我们是有身份的人”的意识,在孩子们中间播撒不平等的种子。
这些学校的做法,不但有悖于社会对教育者的良好期许,更直接的是违背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有两大特征,一是免费,二是平等。也就是说政府要免费向适龄少年儿童平等地提供教育资源。教育平等是社会平等的基石,而义务教育的平等则是教育平等的基石,这个基石如果动摇了,那么影响的将是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富家子弟和穷孩子之间的不信任甚至仇恨的情绪很可能加剧。-----这句话放在几十年前的语境中,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一个人降生在这个世界上,其所处的地区发达与否、家庭贫富与否是不可选择的,可以说孩子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是客观存在的。但教育公平是一种程序公平,能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从而消弭或缩小社会处境的不平等。而公立小学中开设“VIP”班则是和这种目标背道而驰。
就算撇开“社会公平”这种宏大的理念不说,额外收费办“VIP班”的做法是典型的公器私用,即利用公共资源来为某些人谋取私利。这种公私不分、假公济私的做法在我们社会中还有相当的普遍性,甚至到了被视为当然的地步。既然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的重要原则是公平,是教育资源的均衡性,那么一些父母有钱的孩子,想在这个阶段享有更好的资源怎么办?很简单,可以遵循市场法则去购买,比如花大价钱送孩子上私立的贵族学校,尽管可能引起一些有识之士的非议,但如此做尚在公平交易的范畴内。而一些公立学校如此办额外收费的“VIP班”,或者采取更隐蔽的方式如“名校办民校”,即有名的公立小学或中学利用本校的名气、本校的师资和商人合作办收取高学费的分校,则是不择不扣的卖公家的资源,钱归自家腰包,说它是一种偷盗行为也不为过。不独教育领域,现在许多公共服务领域亦是如此,一些公立医院内部设有“五星级病房”,花大价钱就能住进去;明明是用纳税人的钱修建的道路,某些部门再给过往的司机收一次“买路钱”。。。。。。。将公共资源和商业资源截然分开,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一些发达的国家已做了几百年了。从小学到大学,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从拨款到招生,泾渭分明;公立医院对患者一律平等,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富人若嫌公立医院看病等待时间过长或服务质量欠佳,可以自己掏钱去私立医院;公共财政支持的博物馆、图书馆对公众平等开放,不收费或者收费极其低廉,而私人拥有的古堡对外开放完全可以收高昂的门票。
如果办“VIP”班的校长和老师从公立学校辞职,自己去融资,开办一所学费昂贵的私立学校,没人会对他质疑,甚至会佩服他的勇气。而现在这种公器私用的做法,就是甘蔗两头吃,“公”、“私”的好处都要占。这种并不少见的社会顽症,已经重重阻碍中国改革追求更公平公正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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