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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社论】 2009.10.21 02:34 am
开征能源及环境税,被标榜成「无悔」政策;「节能减碳」或有共识;产业竞争力与环境永续发展如何兼顾,则争议甚大。
依赋改会最新版本,开征绿税(包含能源税及环境税),第年税收可达4,037亿元,总计为国库累积增加税收超过2兆元,金额相当可观,却产生诸多争议。关键在于二氧化碳课税;税额虽由早先每公吨2,000元降至750元,经济部及产业界则主张最多200元,因而第年总税收最多仅1,500亿元。差异如此巨大,显然赋改会强调环境永续,经济部强调产业竞争,似乎各有所偏。课税标准判若天壤,立论基础何在?
学理上,开征能源及环境税首要目的在于矫正外部性;即应先确认外部工本大小,进而通过课税与管制、道德劝说等工具来达成。然而政府基于扶植产业及民生用途等种种政策考量,能源价格不但长期偏低,结构也严重扭曲。且由于非税工具缺乏显着效果,以致研究团队基于理念与社会责任,并参考先进国家作法,采取较高税率课征。然若能源价格原本偏低,行政怠惰以致环保绩效不彰;如今却加税要人民一肩扛起全部责任,影响食、衣、住、行、育、乐,实欠公允。正本清源之道,应从能源价格合理化及加强非税工具着手,否则能源及环境税额所担负的责任太重,反而引起不必要的恐慌,甚至阻碍政策推动。
过与不及的课税,均难正确合理矫正外部性,皆有损公平与效率。进而言之,税收严重高估,不但扭曲资源配置,且引起其他用钱单位觊觎,反而造成政府支出膨胀;若税收其实没有那么多,岂非画饼充饥,反更助长财政恶化?但若只是轻描淡写的课税,甚至聊备一格,又岂能达到节能减碳目的?
推动能源及环境税的成败,关键在于合理分配获取税收,通过「补偿效果」以赢得多数人支持。其实,绿色税改精神,是在租税或财政中立性下,以其税收用来全盘优化租税结构,包含:降低综所税及营所税率,提高薪资、残疾、标准等扣除额,并取消部分产品税及娱乐税、印花税;尤其基于课税造成能源及民生用品价格上升,产生累退性,故而优先补助特困户、大众运输系统,以期矫正「劫贫济富」印象。然而产业界及经济部却主张对产业补助,建议设置减碳退税机制,其结果极可能因原本能源效率低者获取较多补助、奖励耗能产业继续存在等诸多道德风险问题,反而大幅降低节能减碳诱因,我们期期以为不可。
此外,由于赋改会进行至此,绝大多数是减税方案,必须搭配此独一无二的加税方案,才能形成「有加、有减」的完整配套。若能源及环境税为了增加其政治可行性,税率不能明确合理订定,下一波所得税改革属性就不能确定;如何激励投资、储蓄、劳动、生产等行为,产生环境永续与经济发展之「双重红利」效果?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极可能使整体赋改方案配套破功,赋改会主委须有此体认。
长期以来,我国能源生产力无法有效提升,产业结构未能适时转型,每人能源消费量及二氧化碳排放量甚至高达全球均值的三倍,显与能源价格严重偏低关系密切;而以牺牲环境来获取一时的竞争力,拖累产业转型与升级,实非长久之计。既然这是「无悔」政策,且为马总统的政见,政府就应展现魄力与决心,多与人民沟通,以期赢得支持。
【2009/10/21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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