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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专栏】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我要听慧慧的话,永远做一个正直、善良、简单的人。
上海“钓鱼式执法”是引诱犯罪乃至诬陷
文/周筱赟
我昨天写了篇文章《上海“钓鱼式执法”属于引诱取证,严重违宪》,网址是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303205.html
有些左粪脑残引用一条新闻,说美国照样照样有钓鱼,说美国联邦调查局为了取得证据,经常让探员扮成毒犯、行贿者、情报人员等等。
我不知道左粪脑残到底想表达什么?是想说美国有钓鱼式执法,所以上海的钓鱼式执法也非常正确,不需要被谴责,不需要去调查,不需要去处理。是这个意思吗?
其实,左粪脑残连卧底和钓鱼的区别都分不清楚,确实够脑残的。在媒体报道、影视作品中,我们确实看到美国联邦调查局经常这样做,但那是卧底,而非钓鱼式执法。美国联邦调查局都是针对某个人有所怀疑,掌握了此人一定的证据,然后针对他排除卧底去接触,获得证据。
而上海的钓鱼式执法,明显是针对不特定人群。装扮成胃疼。挨冻等等要求搭车,只要你好心搭载了,就被引入埋伏圈,以非法营运遭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查处,罚款一万元。“钩子”则可以拿到200-600元的提成。据目前被公开的情况,即使司机明确表示可以免费搭载,不收钱,“钩子”到目的地后会扔下10块钱,这就成了非法营运的证据。这已经是引诱犯罪乃至诬陷了。
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中提到,两年时间里,该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这里已经很清楚,市总队和区建管局是主谋者、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是指使者,钩子则是具体操作者。
于建嵘先生在《“钓鱼执法”有可能杜绝吗?》一文中忧心忡忡的指出:“如果公权力行使的结果是让人不敢善良,是正义得不到实现,那么,这个政权的合法性和吸引力的逐渐下降指日可待。”对于这些黑的无以复加的交通执法部门而言,他们才不管什么政权的合法性,他们只要把钱捞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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