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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同舟共进》2009年第10期 欢迎订阅2010年《同舟共进》,全年96元,订阅电话020-38308908.
化解社会矛盾不能靠“权宜之计”
某些群体事件的处置并没有真正消除冲突的根源,而是埋下再次发生事件的隐患。这样的处置产生的消极影响之一,就是从反面教会民众以闹大事态挟持政府,政府处于软不得也硬不得的困境中,政府效能急剧衰减。同时,一些干部的思维不自觉地向僵化回转,企图回到类似“文革”的意识形态,结果是更加自我孤立自我封闭。
□ 蔡 霞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博导)
近年来,关于社会矛盾冲突引发公共事件的报道时有所闻。为缓解矛盾促进和谐,2008年下半年以来执政党和政府作了不少努力,大体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强调人的作用,提高干部处置矛盾的能力水平;二是接连出台关于城乡居民住房、养老、医疗、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政策,希望通过改善民生缓解社会矛盾;三是深化行政改革,实行“强县扩权”、县财政省直管,从财力上给予县级政权支持,使县级政权有钱办事,从而增强解决社会矛盾的能力;四是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推进廉政建设。以上的努力有一定成效,但有些仍是权宜之计。因为,社会矛盾冲突背后的实质是社会危机的蕴生。
首先,从2008年6月瓮安事件以后,群体事件发生频率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暴力化特征和街头政治的趋势越发明显,这不是个好势头。有学者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发展呈现三个阶段:一是(基于观念追求的)自发民主;二是(执政党为主导的)动员民主;三是(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性)维权民主——与公民社会发育中正常的社会组织大量出现、联合的作用相反,维权民主社会性、动员性强,较易走向社会与国家对抗的方向。
其次,网络政治迅速兴起,网络成为民众与政府博弈的主要场所。网络上的政治参与呈现出几个特点:一是政府的公信力明显下降。现在政府的许多新政策和举措遭遇民众质疑,几乎每个公共事件网络上都会有与政府观点不同的民间声音。二是网络正成为社会监督政府的强大舆论平台。网络的言论空间尽管依然有限,但相较纸质媒体空间已经相当大了。三是网络已成为推动民主政治的有力工具,网络推动与社会群体事件相呼应,将使政府与社会的矛盾冲突呈加速度发展。
第三,一个充满危险的逻辑正在展开:某些地方政府与地方社会的关系正在向恶性破裂的方向发展。
我们从社会矛盾冲突的一些表现说起:信访—群体事件—兰州老汉拍砖砸车—湖北房县信访局局长女儿被害事件的网民反应—齐齐哈尔职工集体上访和通钢事件的政府反应。表面看这些事件互不关连,但其实背后有一个贯通其间并正在延展的充满危险的逻辑:在部分地区,政府与社会正在从合作走向对峙,政府的政治权威急剧下降,法制权威无形消解,社会安全底线动摇。
从社会方面看,社会对政权的态度发生明显变化:信访是民众对政府还寄予希望,而群体事件则表现出民众对政府严重不满。尽管信访或上访行为(包括集体上访)带有很大成分的传统臣民政治文化影响,但民众毕竟还对政府有所期望,运用政府允许的方式和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参与群体事件的绝大多数人是基层社会的贫困民众,他们在政治权利上处于弱势地位,当用政府允许的方式表达和争取权益的希望破灭后,民众的正常理性就被极度的情绪化所取代,于是采用政府不愿看到也不允许的方式发泄不满。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群体事件规模动辄数万人,且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表明民众的不满情绪在迅速增长。
如果说信访和群体事件还可以看作是民众采取或温顺或激进的方式诉诸于政府的话,那么兰州老汉拍砖砸车和网民对湖北房县信访局局长女儿被害事件的反应,就值得我们深思——
兰州市一位70岁老汉愤懑于某些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威胁路人生命安全,两小时内拍砖砸车30多辆。从报道看,当时的路人对老汉的行为一片喝彩,网民舆论的支持率高达近80%。这是个危险的信号——在群体事件中民众与政府成为矛盾的双方,民众眼里还有政府;而老汉砸车和路人、网民支持老汉,则反映出民众不再在乎政府,自己起来“执法”以维护自身的权益。更为严重的是,一些网民对信访局干部的女儿惨遭无辜杀害非但没有丝毫同情,反而为明显的暴力犯罪行为叫好,这就更可怕。这显示出部分民众由对政府(执政党)的心理对立进而发展成模糊罪与非罪的基本界限,开始抛弃维系全社会安全的起码底线。社会一旦丧失了安全底线,对于整个民族是很危险的。
从一些地方的党组织和政府这方面看,对策措施的短期性行为、软硬不得的治理困境、僵化对峙的思维都将陷党组织和政府于更大的危机之中。
在处置群体事件中,一些干部不自觉地回到“阶级斗争思维”和硬性的强化政治控制思维:首先是压服事态、隐瞒情况,当压而不服、封锁不了信息时又怕事态激化,于是有限让步与加强控制并举。而事件的解决,取决于社会与政府间的博弈程度,取决于政府对事件后果的预计——越是感觉到事件影响大,可能激起连锁反应的,政府的让步越大,反之则让步越小。这种处置并没有真正消除冲突的根源,而是埋下再次发生事件的隐患。这样的处置产生的消极影响之一,就是从反面教会民众以闹大事态挟持政府,政府处于软不得也硬不得的困境中,政府效能急剧衰减。同时,面对社会矛盾,一些干部的思维不自觉地向僵化回转,企图回到类似“文革”的意识形态,结果是更加自我孤立自我封闭。
由于上述各个方面的复杂作用,一些干部对待民众的心理与态度也有明显变化。他们从粗暴对待信访民众到动用国家专政力量强制平息群体事件,从公然将民众划分为“良民、刁民”、“好人、坏人”到剥夺民众利益诉求权利,这表明在处理社会矛盾冲突时,倚赖专政工具强制控制社会已成为某些人的主导性思维。在这样的思维主导下,法治或基本被搁置或成了服从政治需要的工具。民众由对政府的不信任到不信任法律,采取极端行为与政府对峙,而一些干部在类似阶级斗争意识的敌对性思维支配下,在来自上头的强大压力下,同样很容易抛弃社会法治秩序的底线而走向极端化处置。
从以上回顾可以看到蕴生社会危机、催化政治危机的深层次根源,不仅在于19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的政治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还在于目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的部分走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相悖离。本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引发的矛盾,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得以和平化解,但如果背逆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政治与经济之间的矛盾张力日益加大并日趋紧张,就可能在政权反应与社会情绪都极端化的诱导下,促使冲突暴力化,从而导致国家与社会的直接对抗。而这种危险的苗头目前已经显现。
当社会与政府成为对峙的两端时,如何能够达致社会和谐?只有下决心推动政治改革,社会矛盾才不会进一步激化,改革才有回旋余地而不至于夭折。期望延续人治,仅仅靠政策调整、行政改革来化解政治危机是不够的。唯有在实施这些措施的基础上再往前走一步,抓住机会深化改革,推进民主建设,才能真正促进社会和谐。
中国民主政治的推进要靠执政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是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但能不能实现领导,关键在于民众拥不拥护党的领导。唯有努力抓住机会实行政治改革,力争把握政治改革的主导权,执政党才能化危为机。
改革需要紧迫感,民主政治建设和实行法治需要迫切感。要真正对人民负责、对民族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党负责,就应当自觉顺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改革促进民主法治,以民主法治保障民权、改善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刊于《同舟共进》2009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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