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五的博客
草根一个,非墙头草的根。
http://1235.blog.ifeng.com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9-10-24 20:22:38 编辑 删除

浏览 166 次 | 评论 0 条

由领导被“钓鱼”想到的

 

这几天,一则题为《上海交通局的领导也尝到了被人钓鱼的滋味!》的帖子在网很招人,说的是央视记者采访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李建江的报道的场景。

首先被罚者陈瑞勤拿着提车单子去提车时,停车场竟然要收取4000元的停车费。接着央视记者采访李建江,李建江称“停车场是社会停车场,它给你保管,停车就要收费”。这时,记者拿出一本《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向李建江请教,你看看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63 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李建江:“这什么时候的啊。”记者;这是200471日开始执行的。”

帖子用了“差点喷饭”、 “诈一听很有道理”、“被央视记者设了一个圈套”、“李茫然”等词句,表达了对领导被“钓鱼”的 “幸灾乐祸”。饵是违法收费,钩是国家法规,鱼当然是这个李建江。非常不幸的是,李建江“咬钩”了。一个管交通的领导在事关交通法规方面的问题上,中了记者的“圈套”,“钓鱼”了。

也许李建江根本就是不知道法规有这么一个规定,那一番“诈一听很有道理”的话,完全出于习惯使然,非常自信地说出来的。也许李建江是揣着明白将装糊涂,明知法规不允许,违规的事实摆在面前,说不的话,就好比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子,只能硬着头皮说出“诈一听很有道理”的话来。结果就是钻进了记者“圈套”,还是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子。

不管是因无知的犯混,还是出于明知的故意,李建江“咬钩”,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法制的困境。

知法犯法、执法枉法、无法无天显得缺少“大智慧”知法玩法的才是“境界”。所谓知法玩法者,就是把不合法的玩成合法的,把不合法的玩成合法的。以此为准则,那些落马的贪官及被打掉的黑社会全属“等而下”,只有那些知法玩法者才是“等而上”,他们与落马的贪官及被打掉的黑社会相比,唯一的区别就是不可能落马或被打掉。

从领导被“钓鱼”想到知法玩法者,论证的过程及其复杂、及其漫长,以我这般智商不过是想想而已,或者根本是在瞎想,可是实话实说,我确实这么想了,有没有道理,有没有逻辑关系,诸位有兴趣、有空闲的话,不妨想一想。

 

20091024

 

0
上一篇 << 三角梅闹剧的典型喻义      下一篇 >> 上海“钓鱼执法”仅仅是“不正当…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