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扁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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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7 19:53:32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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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性革命 

李扁 

题记:赢得女人芳心,总要通过种种求偶炫耀之伎俩,如成功、优雅,或者谎言欺骗。之后,又通过种种诡异之表演,或者更多谎言,维系数年。总而言之,你得为爱情付出代价,那就是一夫一妻,单偶相伴。有一个男人,决定挣脱这个束缚,跳出这个周期率。因此,他睡了1300个女人,付给她们一共115千英磅。 

《人之初》杂志的编辑刘洁,发给我一篇英文,题目是:“我为何睡了1300个女人?”让我做个评论。作者是一位英国人,现年47岁。他从16岁开始,花了25年时间,把钱和心思都花在妓女身上,一共和1300个妓女上过床,花掉他总共115千英磅。他自称妓女鉴赏家、嫖娼专家,并发展出一套完整的说辞。我好不容易把这篇文章译成中文,读完以后,击节赞叹。我看这个人,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先知。我由衷敬佩的是,他一个人,搞了25年的性革命。他所言说的道理,确实是出于实证,而非臆断,实在是稀有难得。但对常人来讲,他的经验,他的理论,都太遥远,不可及也。所以,我只能姑妄说之。 

像这种多性伴的情况,我以前也听说过。比如,据说意大利某著名大酒店,有个门房服务生,在这方面很有一套,所以全世界的有钱女人,都专程飞过来,住在这个酒店,为的就是跟他体验一次。按他的记录,他睡过的女人已经有8000多了。而且,名声越来越大,来的人也是越来越多,很忙。另外一个例子,是美国的。有一个男人,55岁就死了,死后的送葬者当中,有三千多个女人,自愿前来看他最后一眼。他也是通过性与她们结的缘。据说此人的阳具雄伟,尺度不凡,有35厘米之长。可惜像这两个例子,只知其事,却不见当事人出来,细析其理。 

像这种情况,中国五千年历史上也有记载。冯梦龙在《东周列国志》中说:“吕不韦以桐木为车轮,使嫪毐(làoǎi,音烙矮)以其阳具穿于桐轮之中,轮转而具不伤,市人皆掩口大笑。”这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说他的阳具可以插进车轮的辐辏之间,硬如铁棍,能搅动车轮。我倾向于这种说法。另一种说法是,可以将一对车轮挂在他阴茎上行走。据考证,秦时两个桐木车轮的宽度为一尺(约合33厘米),重20斤。按后一种说法,嫪毐的阴茎长度应该有30厘米,并且能挂上20斤重的东西走路。 

嫪毐的事情发生得较早,中国后来就再也没有这种记载了。究其原因,发觉是不合于“道”。中国传统文化的底盘是儒释道,对此哪家也不能相容。汉代开始,儒家大行其道,行的是中庸之道,像这种行为,这种做派,属于奇技淫巧,不是正道,君子不齿,一定行不通。这种事情,太过了。过与不及,都要避免。汉末,佛教传入中国。对佛家来讲,这属于极度邪淫,一定会遭受无间地狱的果报。“千万亿劫,求出无期。”对于道家,这种功夫,属于房中术的范畴,对外人要特别隐讳才行。 

我认为,中国后来没有类似记载,是文化使然。我听到一个例子,很有寓言的意味。说是文革之后,有一个男人,特别苦恼。因为什么?他的阳具比一般人的要大,勃起时有18厘米。而他的妻子身材娇小,不堪忍受。结果他就到医院去做了个缩阴手术,做成了11厘米,比正常人群的平均值14厘米还短一截子。这下子他终于放心了。由此可以看出,对于那些少数派,不一般的人,中庸之道就是阉割手术。我曾经就此写过批判文章,说中国文化具有这种阉割的性质。这很危险,恐怕会把民族的生机和活力阉割掉,把民族的命根子阉割掉。 

其实,在当今的欧美文明当中,种种禁忌,与中国传统文化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据称,今天的美国有90%的人信仰宗教。另一方面,美国又是世界上科学最发达的国度。这里面,有很大的文章。也是我解读英国这位老兄的一个角度。比较而言,当下中国,宗教的力量很弱,科学的力量,亦复如此。所以,虽然当今中国,因为百无禁忌,性伴侣达数百乃至上千的人,必然不少,但是,却并没有一个人,有此君的精神,把这件事情,当成一件科学探索工作,当成人性研究的课题来做,这又是科学精神匮乏的缘故。 

站在西方的立场,差不多一千年以来,宗教和科学,一直在作为文明的两极,相互作用、相互斗争,共同推动历史的车辙。现代科学的发达,肇始于十二、十三世纪的文艺复兴。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大抵上代表着科学和文艺复兴对宗教的胜利。标志性事件是,路德于在15171031日(一说11 1日)以学术争论的方式在维登堡城堡大教堂的大门上张贴出了“欢迎辩论”的《九十五条论纲》。1600217日凌晨,由于信奉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并将其发扬光大,布鲁诺被罗马教庭烧死在罗马的鲜花广场中央。这代表宗教力量最后一次反扑的成功。虽然如此,科学和宗教,仍然相伴而行,直至今日。这位睡了1300个女人的老兄,实际上在继续这场持续了千年的博弈。 

这表明,性,是文艺复兴开始的地方,也将是文艺复兴最终结论的地方。这表明,对于人性的发掘,没有终点,但性无论如何都是钻头。 

在我看来,他是一个身体力行的哲学家,对人性进行了甚深钻研。他站在人性本恶的角度,得出了一些令人赞叹的结论。所谓涉浅水者得鱼虾 涉深海者得蛟龙,这位老兄通过长达25年的精进修行,将嫖娼卖淫当成事业来做,他确实证得了一些甚深道理,与我们的常识、人云亦云的诸多道理,相去甚远,甚至完全抵触。毫无疑问,这件事情的趣味要比修道院里的清修要多得多,所以,不难理解,他得到的段位也远比后者当中的普通人为高。在我眼中,如佛所说,修行有八万四千法门,他冒着堕入无间地狱的风险,修此法门,实在是有非比寻常的胆略。 

我看到,他虽在行邪淫之事,却有一颗清净之心。这又是一般人所不能及的。一般人是机缘不熟,胆小怕事,不得其便,才不行或少行邪淫之事,而那颗心却从来不曾清净过。只有他,像唐僧西游天竺,孤身远行,一心求法;又像哥伦布远涉重洋,凭藉信仰,终于发现新大陆。现代人,不论东方西方,最为困扰的,不是杀、不是盗、不是妄,而是淫。人人淫心炽盛,个个情感困扰。所以确实需要先知先觉者,舍身求法。如我所言,现在众生都在裤裆里,总得有个办法,把大家从裤裆里超度出来。 

虽然我的翻译,未免有偏离作者原意的地方,甚至有个别句子完全错会了原意,但是,我还是禁不住要与读者诸君分享这位骨灰级老嫖客的心得体会。原文太长,此处摘要一部分,是令我击节赞叹的。毫无疑问,我完全认同他的这些观点。 

——我是妓女鉴赏家:我能采撷其花束,品尝之,咂磨之,定有佳酿,献于君前。通过互联网,我曾从妓院、浴池叫来女孩,到我家中,就像叫外卖比萨一样便捷快速,叫来的女孩当中,也有良家少妇、邻家少女。我在搞妓女的过程中,自己也开了一家妓院。我也曾做过“鸭”,做过“少爷”,当过“相公”。我希望我能良心发现、深以为耻,但我没有。我热爱妓女,以及她们的一切。我对她们了解深刻,并且关注她们的命运,我不希望卖淫嫖娼被合法化。

——和妓女做爱,最美妙之处在于,它总能花样翻新,令人性致勃勃。如果你偏要说你多少年来就喜欢和同一个人做爱,要么你在说谎,要么就是有问题。在所有的性变态当中,最为离经叛道的,最不自然的,莫过于一夫一妻单偶制。所有的事情都是循规蹈矩,了无新意。开始是一时新鲜,头脑发热,继而感到单调无趣,为之烦怨,最终是陷入围城,求出无门。这就解释了我们生活中许多摩擦的成因——我们所信奉的爱,其实是一个幻觉,以为这个女人不同于其他所有的女人。跟妓女做爱的好处就在,你总能获得莫名惊喜,因为你常常面临未知,所以往往有意外收获。 

——当你跟一个人的关系处到一定的份上,最后一件事情必须要做的,就是办了她。 

——我所嫉恨的,是毫无意义、毫无仁义的一夜情,你挖空心思,编造种种谎言,目的是把一个女人搞上床,其实你却并不喜欢她。生命当中最坏的东西莫过于免费午餐。道义恐怕需要贴上一个价格标签。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以为,重要的并不是你想跟她做爱的那个人是谁,而是你跟她在一起的时候,精神上、交往上要感到愉悦。现在我知道,这是屁话。实际上,你想跟谁干,这个人是谁,这才是最重要的。看来,我以前是欺骗了那些跟我在一起的女人们。实际上,你在生命当中,对两种人才说谎:你的伴侣,警察。而其他人,都知道你的鬼把戏。 

——女朋友这种东西,所引发的欲望,总还是存在一种匮乏感。或者说,她引起的欲望,并不纯粹,也不充分。我发现,没有欺骗的性,其实非常乏味。所谓梅花香自苦寒来,没有蹂躏的扭曲,哪有盛宴的狂欢。无间道是非常道,秘密偷腥令人心旷神怡,正所谓,无限风光在险峰。 

——另外,我不喜欢免费的性。我对躯体的兽性的一面相当拒斥,因为它肮脏、速朽。对我来讲,最恐怖之处在于这样一个事实:一切高贵、美丽、圣洁,与这些基础性的动物功能,实际上无法剥离。用钱,某种意义上能规避这个问题。因为用钱的话,可以匮名就把事情办了。我讨厌什么呢?跟女人在一起,她通常所需要的那种亲密感,侵犯了我的心灵空间,逐渐地扭曲了我的审美情趣。 

——当我爱上某人时,我总感觉到某种羁绊。三年前,我解放了。我找到一个女孩,我既能与她坠入爱河,又跟和她一起去嫖女人。她还送我到妓院,去替她睡女人。她过生日,我给她叫鸡。我俩经常一起去逛窑子。这下好了,我从那种白头偕老、海枯石烂的永恒之爱的潮湿、阴暗的牢笼中永远地解脱出来了。 

——妓女存在于体制外。她既被体制拒绝,又站在其对立面,或兼而有之。跨越这条红线需要勇气。她值得我们尊重,而非惩处。当然更不需要我们的同情、怜悯或祈祷。 

——实际上,妓女和嫖客的关系,就像吸毒者和毒贩子的关系,是所有的剥削关系当中,最成功、最杰出者。也是最纯粹的。它没有不可告人的动机。其中也没有肮脏的权力游戏。男人不曾取,女人不曾予。与妓女行淫,是所有淫行当中最纯洁者。 

——像我这样一个卑鄙的烂仔、下贱的人渣,却那么喜欢妓女,原因何在?我为什么要掏钱?问题就在于,现在的女人,本质上是不劳而获的妓女。戏弄者就是戏弄者,永远不会变成取悦者。索取者,永远不会变成奉献者。她们通过订立婚约,贪婪地索取礼物,而后是毁约。妓女至少还会在与你讨还价之后,奉献上她的肉体。花钱的性,与免费的性之间的重大差别就在于,花钱的性给你带来的损失要小得多。 

——我想要的,是不需要转让性的所有权、不受其拖累的性感受。妓女使得令人心驰神往的、免于人格纠缠的单纯肉体亲密成为可能。我爱这种人为的天国,这种不具姓名的低调方式,掏钱就办事,以最机械、最没有人情味的亲密方式,购买最人性化的亲密行为。淫欲高于爱情,感官体验高于平安是福,落入女人的臂弯,而不必落入女人的手心。 

——我对传统社会禁忌和诅咒的那些东西有一种本能的同情,我试图独自跨越雷池。用钱买性,是撕掉覆盖其上的温情面纱和文明外衣,而与人的真正的动物本质发生关联。有些爷们骄傲地宣称他们从未掏过钱就把事情办了,难道说在他们眼里钱比性还要神圣? 

——我热衷于嫖妓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我喜欢违法——这也是我不希望卖淫嫖娼被合法化的另一个原因。越是有禁忌,就越是想尝试。这是禁忌的魅力。每天晚上,当我每晚在淫窟里大块朵颐、恣行淫欲时我就想: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吗?如果不违法,岂不无聊之极?我保证此道不孤,不是我一个人好这一口。伊甸园里的亚当,他不是为苹果而苹果,他为什么偏要吃那个苹果?单单因为它是禁果。 

——对于那些女性,争论的焦点好像是说,合法化以后,多少会使她们的安全更有保障,但是,就英国来讲,一楼一凤这种模式,在所有行业中犯罪率是最低的。退后一步想,犯罪和冒险其实是人生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弗洛伊德告诉我们:“在生命的游戏当中,如果不拿生命本身这个最大的本钱来下注,那么,人生将索然无味。”冒险,将把生命当中好的部分,从无聊无趣当中拯救出来。这与另一句打趣的话境界不同:不做无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 

——我进入午夜牛郎这个行当是为了寻找爱,而不是为了赚钱。可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荫,我偏偏总能赚钱。女人们需要有人陪,深更半夜的时候渴望有个人爱抚,需要直截了当、真刀真枪的性爱。我有一个实在的理由来喜欢我的这些个情人——她们给我钱。我不在乎是否有人叫我“相公”或者皮条客。 

——性是钱能买到的最健康、最有灵性、最自然的东西之一。像所有的游戏一样,为了钱而玩的时候,它变得更有趣。如果还违法呢,那就更有刺激了。 

——妓女和醉汉本能地懂得,常情常理,乃是浪漫之敌。惟愿官僚和政客们给我们留一点虚妄的空间,不要总那么现实。我知道你们心里想什么。这当然最好不过——像我这样的人,把妓女和盗贼都加以教化改造,把我们的街道也想象得庄严美丽,如诗如画——这是神的境界,我从来不曾需要住在这样的境界当中。但那又怎样?也许有一天,我也会羽化登仙,超凡入圣。但在这之前,我都得掏钱。再说了,除此而外,这个城市当中,当下的年轻人,又有钱又帅的家伙们,又能怎样解决性需求?得了得了,我知道,卖淫嫖娼确实淫贱不堪,卑鄙下流。问题在于,我亦如是。 

字数:5087

日期:2009-10-25晚: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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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这样逝去 [2009-12-02 01:19:07 PM]

    真是佩服,看来人性真得解放。中国人更需要如此,我们是一边垂弃它,一边放纵它,不健康,不能从人性的角度正确看待。我们往往把性解放当成纵欲、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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