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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7 23:47:27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福建网民“诽-诬-诽”案 | 浏览 3693 次 | 评论 0 条

昨天下午,我从北京赶到福州。今天上午,我与福建林律师、姜律师到了马尾区人民法院,递交一审阶段授权委托手续材料,同时进行阅卷。

   考虑到下午要去看守所会见,用笔摘抄案卷材料在时间上来不及。我向工作人员要求,复印全部案卷材料。工作人员爽快地说,那好吧,总共十六本案卷。

    一起简单的诬告陷害案,竟然有十六本之多的案卷,我感到十分地吃惊!如果全部复印的话,复印费也许得几千元。我只好说,还是先看一下,有选择性的复印吧!我花了三个多小时翻完了案卷,复印了与游精佑相关的三百六十多份材料。 全部案卷估计有一千五百页之多。

    这起诬告陷害案,是因一篇曝光严晓玲死亡的文章和一个严母讲述女儿死亡原因的视频而引发,公安机关一开始抓了八个网民,指控他们涉嫌诽谤犯罪。后来,也许是考虑到诽谤案是自诉案,也许是看到山东曹县段磊诽谤案被撤销且追究了司法人员的责任,于是乎,在相同的事实情况下,将涉嫌的罪名改变为诬告陷害罪,案件由原来的属于国家秘密更改为不涉密。

   这是一起离奇的案件,其中的一些问题,我会在以后的博文中继续质疑。

   今天下午三时,我们来到了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看守所彩旗招展,保安、警察、武警齐上阵,戒备森严。我误以为出了什么大事,后来在接待大厅内看到“公安部监管局赵春光局局长一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欢迎标语,才知有京官大驾光临。

   我会见到了游精佑,林律师会见到了吴华英。姜律师白跑了一趟,看守所说,范燕琼又生病了,被送到医院治疗,一时无法安排会见。范燕琼被抓四个月,在医院的时间,断断续续有三个月了吧,律师多次取保也不同意,到底是为什么呢?这符合司法人道主义吗?

  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在今年三月份,有一个年仅20岁被告人“猝死”,这不是道听途说的,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人民网的报道为证。

 (福建青年离奇死于看守所再版"躲猫猫"事件 中国广播网 2009-4-10 07:46)

 

看守所监控录像莫名缺失当实行有罪推定 人民网 2009-4-10 13:38
   尽管司法机关多次拒绝对病中的范燕琼取保候审,但由于看守所能及时送她去治疗,相信范燕琼能够活着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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