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泰平的博客
凤凰博报 由你开始
http://blog.ifeng.com/1246433.html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9-10-28 06:51:32 编辑 删除

浏览 564 次 | 评论 0 条

私营单位工资纳入统计范围本不是新闻

久泰平


  国家统计局今天召开会议,介绍平均工资统计改革情况,决定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范围。最近两年,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进行了城镇私营单位工资调查试点,取得了2008年的数据。(10月27日中国新闻网)

这在普通百姓看来非常正常的事也成为新闻,感觉酸酸的。不过,从这些年一直把私企员工工资排斥在职工平均工资统计之外的角度看,也算一项改革和进步,应该给予积极的评价。

众所周知,这些年,统计部门每次公布全国或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时,都要遭到非议。其原因在于把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抛除在外。后来虽然在公布“平均工资的地区差异”、“平均工资的行业差异”和“不同类型单位的平均工资差异”的同时,加了一个说明,但仍然让人不托底。这次把私企员工正式纳入国家统计之中,向彻底解决问题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从劳动者角度说,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是劳动者,都受《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保护。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这里虽然没明确统计工资时在什么范围,但统计部门应该依据《劳动法》完善职工(员工)工资水平的统计范围,至少这是对私企和个体劳动者身份上的一种尊重。从更大角度说,所有劳动者都是公民,国家行为的统计,应该包括这个群体。

国家统计局这次把私营单位工资纳入统计抽样调查制度,是个良好开端,但愿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做好工作,这不光是经济利益的事,也是公民权益的一种公平体现。

 

0
上一篇 << 吉林“野山参”疯狂造假咋收场?      下一篇 >> 依法规范“同工同酬”是文明进步…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