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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牛推理悬念故事片《钓鱼》
一.序章
行政起诉状
原告:张军,男,汉族,单位
住址:
代理人:郝劲松
被告: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七萃路778号(近琉影路)
法定代表人:刘建强,大队长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第2200902973号行政处罚决定;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09年9月8日,原告开车去单位,在元江路口等候红灯时,遇一白衣男子,该男子以自己肚子疼却打不到出租车为由恳求原告开车带他一段路,原告本着对病人的同情心及助人为乐的精神让其搭载车辆并拒绝了其两次主动提出的付费请求。当车开至北松公路转弯处,白衣男子说过了,叫原告倒车回头,原告往回倒了一些,刚一停车,此白衣男子伸手抢拔原告的车钥匙,紧接着突然冒出一群穿制服的男子大约七八个一拥而上将原告从车上拖下来并强行抢走车钥匙,这群人不容原告辩解,象抓犯人一样将原告双手反扣卡住原告脖子推搡至一辆面包车里,同时强行搜身,搜去了原告的行驶证<后来原告取车时,被告工作人员把行驶证返还原告>,并拿出一份准备好了的调查书(临时填上了原告车牌号)叫原告签字,原告拒绝签字,原告认为自己没干任何违法的事情,问对方是什么人?其中一人出示了证件却遮住证件上的名字,告诉原告他们是城市交通执法大队。在非法拘禁原告半小时后,他们扔给原告一纸《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调查处理通知书》并将原告推下汽车,扬长而去。
被告的工作人员在原告并未非法运营的情况下,以原告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为由,扣押了原告的车辆,并在扣车过程中粗暴野蛮地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限制原告人身自由并非法搜身。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及其主管部门投诉,在答复原告的投诉时,被告及其主管部门存在许多与其法定职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不相符合的言行。被告未经法定程序和认真调查,在非法剥夺了原告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的情况下,于2009年9月14日对原告作出了第2200902973号行政处罚决定。
原告事后得知,该事件是被告故意设计陷阱,被告雇佣社会不良人员冒充犯病乘客利用原告同情心搭载原告汽车,以便诬陷原告非法运营,被告以此为由对原告处以高额罚款,其雇佣的社会不良人员也会因此而获得奖金。
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第2200902973号行政处罚决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
为此,原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判,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9月16日晚,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建强走进上海本地电视台的新闻节目,对主持人提出的几点质疑均以“不清楚”、“不能透露”、“这是工作秘密”作答,大多网友对此表示不满,并称此事仍然疑点重重。
——以上文字来源于网络
二.正传
10月14日晚上7时许,浦东新区闸航路、召泰路路口附近,一名年约20岁的年轻人站在路中央拦车。此时,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机孙中界正驾驶一辆金杯面包车路过。看到这名年轻人无公交车、出租车可搭乘后,他顺道开车将其送到了1.5公里外的目的地。然而,就是这不到5分钟的善意之举,却被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为“非法营运”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年仅18岁的孙中界竟然选择了自杀,用刀砍向了自己的手腕。所幸同事及时制止,才没有酿成惨剧。但其手指被割伤,需住院治疗。
司机遇路边强行拦车者
据孙中界回忆,14日晚上7时许,他开车把厂里的工人送到闸航路近召泰路的宿舍后,就沿着闸航路往航头镇的方向行驶。刚开出没多久,就看到一名男青年突然从路边快步冲到路中央扬手拦车。“我当时是被逼着停车的,那条路只有2条车道,他一个人站在路中央,我不可能开车直接撞他,所以只能靠边停车。”
孙中界停车后,这名拦车男子称要去航头镇,但天色已晚,没有公交车,附近也叫不到出租车,问司机能不能带他一程。此话一出,还没等孙中界回答,那名男子就一把拉开车门,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让司机把他送到闸航路的水泥搅拌厂。“他说很冷,能不能帮个忙。”
孙中界曾经听说过“钓鱼”抓黑车事件,所以他半开玩笑地问了句:“兄弟,你是不是‘钓鱼’的?”对方没有应答,脸上表情自然。因为对闸航路的路况比较熟悉,孙中界知道公交车芦杜专线末班车是晚上6时许,当时7点已过,已经没车了。考虑也是顺路,于是他就开车将那名青年带到了水泥搅拌厂。
在约1.5公里的行驶路途中,孙中界又一次询问了关于“钓鱼”的问题,这次问得更加直接:“兄弟,你不会是‘钓鱼’的吧?”那名男子依旧没有作答。在孙中界的印象中,这是他们整个路途中唯一说过的一句话。
胡同里冲出执法队员
孙中界将车停在了水泥搅拌厂区域。就在停车的瞬间,那名男青年突然从裤子右后侧口袋里拿出了一叠钱,抽出一张放在了副驾驶位置前的台面上,随后侧身伸手去拔车钥匙。孙中界看到如此怪异行为,以为遭遇了抢车,试图猛踩油门,与前方一辆机动车相撞,以避免自己的车被抢。然而,几乎就在他踩油门的同时,那名男青年用左脚死死踩住了刹车。
在车钥匙被抢后,孙中界还没有来得及将自己上衣口袋里的手机拿出来报警,就看到从路边一条胡同里冲出来好几个人,不由分说打开驾驶室的车门,将其手机夺走后,又将他强行拽下车,并将他随身携带的行驶证一起拿走。“几个人我没有看清楚,好像是从一辆停在胡同里的车上一起下来的,车的型号我也没有看清,我的衣服裤子都被撕破了。”
孙中界被带上了一辆依维柯。在同一辆车上,他看到了3名与他有类似遭遇的司机。在车上,几名自称是执法队的人拿出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通知书和暂扣、扣押物品凭证,要求孙中界签名。孙中界看到有图章敲着“该车无营运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业务”的字样后,拒绝在上面签字。
此后一个多小时,因为孙中界拒绝签字,他被要求不能离开。此时,他再次提出要报警,但对方拒绝还给他手机,也拒绝替他打110。双方僵持到晚上8时45分许,孙中界要上厕所,但对方仍坚持必须签字才能走人。万般无奈之下,孙中界只能签字。在他签字后,对方立即归还了手机,并允许其离开。
年轻司机愤而自杀
晚9时许,由于无法接受助人为乐还要被扣车罚款的现实,孙中界用刀砍向了自己的手腕。所幸同事及时制止,才没有酿成惨剧。但其手指被割伤,需住院治疗。面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出的调查处理通知书,孙中界说,希望有关部门能拿出确凿证据还他一个清白。
面对“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的说法,孙中界坚决否认。作为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聘用的司机,孙中界所驾驶的浙ADS595金杯面包车尽管驾驶证上是个人的名字,但其实际用途是每天接送厂里的工人到各个地方工作,车辆在每天使用完毕后,必须开到厂里停放,根本没有闲置时间允许他做“黑车”生意。
在一份由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车辆管理登记表上,清楚地记着每一天车辆使用的地点。公司负责人表示,车辆的管理有着严格规定,司机不允许擅自开车外出,车辆的出发地和目的地都必须登记。这辆被扣的车是3年前购买的,目前行驶里程为10多万公里,这些行驶的里程全是公司日常营运所积累的,绝对没有做“黑车”生意。
15日下午4时30分许,记者来到调查处理通知书上所写的处理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公路9758号,门上挂着上海市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门牌。门卫室的工作人员询问过负责接待采访的有关部门后告诉记者,领导都出去开会了,无法接受采访,让记者明天再来。
[记者对话年轻司机]
问:你为什么要自杀?你觉得扣车和接下来可能会面临的处罚比自己的生命更珍贵?
答:我觉得自己是清白的,但是我又没地方说理。我想想好人居然没好报,而且还要被当作坏人,接受处罚,我想不通。我真的没办法,从签完字的瞬间开始,我就有要死的心了。
问:按照你的说法,你之前都已经听说了“钓鱼”的人,那为什么会没有防备呢?
答:唉,那人上车的瞬间,我就在想会不会是“钓鱼”的人,我就不想载他。但看他真的很可怜,天黑了,路上又没有公交车了,那人看上去有点瑟瑟发抖的样子。难道我这样的爱心有错吗?
问:你觉得你是好心顺路免费带了一个路人,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自己是清白的吗?
答:我没有拿那个人的钱,是他主动放在我车上的,而且我压根就没想过钱的事。我手机被没收,我怎么取证呢?因为要急着上厕所,所以被逼签字。既然执法单位认为我涉嫌非法营运,那希望他们能拿出录音或录像证据,我愿意配合调查。
问:你说自己是被逼的,你当初为什么不报警?
答:在他们几个人抓我的瞬间,我就大喊:“打110,让警察来。”但是没有一个人理我,还说他们就是,我不知道他们说的“就是”后缀是什么,但当时我手机在第一时间已经被抢了,所以没办法报警,孤立无援。
问:你觉得3天以后去处理时,能看到他们执法的录音或录像证据吗?
答:我不知道,但是交警在处理电子警察违章时,都能看到违章的证据,我觉得这个行政执法局也应该提供,只有这样才能让人心服口服,否则我不服。
问:如果以后开车再碰到路边有人生病或有困难要搭车,你会怎么办?
面对这个问题,孙中界犹豫了很久,最终没有给出一个回答,也许他的内心正在挣扎。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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