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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为啥感谢小偷不感谢警察

发表于 2009-10-28 07:52:04 类别:时评

老百姓为啥感谢小偷不感谢警察

乔志峰

小偷猖獗,失主习以为常。东莞市莞太路智通人才市场旁的博士眼镜店被盗,玻璃窗与卷闸门被毁坏。店员表示:“这次没有再动招牌,卷闸门也只花了100多元就修好了,小偷还算有良心。”附近商户说起小偷没有咬牙切齿,而是习以为常,甚至有人想对小偷说声“谢谢”:“说实话,我要委托你们感谢小偷。一是,他进去偷完东西还记得把卷闸门放下来,好像什么也没发生,避免我发生更大的损失。二是,他在我们晚上没值班的时候来,保证了我们的人身安全。”(10月27日《南方都市报》)

这真是闻所未闻的一件奇事。自古以来,小偷都是人们切齿痛恨、人人喊打的对象,现在倒好,居然有人被盗之后称赞小偷“还算有良心”,甚至还要委托媒体记者来“感谢小偷”了。这到底是因为小偷的道德水准和素质提高了,还是因为一些人的是非观念淡薄了?

然而,仔细再想想,失主们的做法又不能说没有一点“合理性”。小偷猖獗,时不时就会光临一下,时间长了、次数多了,失主们可不就习以为常了呗。有的小偷不光偷东西还搞破坏,这回来了个如此“自觉”、如此“维护失主的利益”的好小偷,又怎能不让失主们心生感激呢。

按理说,遇到了小偷,失主们首先想到的应当向警察和负责治安的单位求助,因为他们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老百姓的安全。可是,如果警察和维护治安的单位没能发挥作用,老百姓对他们就会从不满到失望,最后终于干脆淡忘了还有这么个单位、这么些人员存在。我相信失主们在最初遇盗的时候,肯定也向警察求助过,估计没有什么效果——否则,他们也不会转而要去感谢小偷了。

假如当地的社会治安良好,大家夜不闭户也有足够的安全感,谁还会被偷盗了之后还要去感谢小偷?失主感谢小偷,实在有点黑色幽默的意味。可是,这个“黑色幽默”折射出的,难道就没有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难道就没有老百姓对治安环境的无奈?当老百姓在丑恶现象面前学会了逆来顺受,学会了笑对侵害,甚至学会了“幽上一默”,不知道警察们感到脸红不?希望当地的有关部门能从这个黑色幽默里感受到尴尬和鞭策,真正负起责任,打起精神来把工作做好,以对得起养育自己的“衣食父母”。


新闻链接
http://gd.news.sina.com.cn/news/2009/10/27/701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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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画境青 发布于 2009-10-28 10:12:59

    狭义的偷,是一种正当的职业。可以解释为自己的东西因为自己粗心而丢失的一个过程,与其丢在难找的角落里,还不与让偷者把它拿到市场流通产生价值。当然偷与抢区别就大了去了,最让国人痛心摸过与八国联军的血洗北京城了!看不好自家的东西,不能怪小偷。

  • 惊鸿之一瞥 发布于 2009-10-28 15:26:58

    警察们脸红了吗?他们会说,你是哪个单位的?

  • 鸟枪菜刀 发布于 2009-10-28 21:11:18

    当腐败到了根子上的时候,无奈变成了无聊

  • daxel 发布于 2009-10-28 22:39:32

    我有《我向上海市委做检查》、《到底是袁伟民“二”?还是何振梁“蠢”?》、《让这样的德政来得更猛烈些吧》、《为人有没有底线?》等博文,请指教。http://blog.ifeng.com/2566265.html

  • MNisSL 发布于 2009-10-29 11:31:44

    那些麻木了的警察说不定在看了这消息后会说:“这世上真是什么人都有啊!”

  • 水中的魚 发布于 2009-10-29 20:45:25

    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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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

乔志峰,于时评等多种文体均偶有涉足,迄今在全国各类报刊以及各大网络媒体发表小文若干,在多家媒体开有专栏。 本博文字分类:“时评”为时事评论;“娱评”为娱乐评论;“歪评”为接近于杂文风格的评论,追求尖刻和幽默。以上均为原创,纸媒转载请联系付酬。 邮箱kzhmy@yahoo.com.cn MSN:fssggg@hotmail.com QQ:86966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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