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牧业科技的博客
凤凰博报 由你开始

李顺成将行政诉讼起诉状公开向网友征求意见

发表于 2009-10-28 09:49:37

原告:成都市理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顺成、男、于19571010、民族、汉

住址: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福龙村8

联系电话:18982935163

被告: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院长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案由:青白江区法院、何兴强、肖平、曾顺勇、蔡显维、秦际友、洪正余、包刚、成都中级法院、赵玲、张争、李石曲等审判长、法官枉法徇私,强行以何远林伪造证据为依据判决为结算事实清楚

      

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因此所产生的—切经济损失赔偿。

事 实 和 理 由: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于200631受理原告、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弄虚作假欺诈事实起诉,成都市理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一案,何兴强任独立审判长不审查起诉状所书事实真伪,不到现场核实原告所提供证据的真伪、不到完工结算厂房其物证依法核实、不审查大包干承包修建完工厂房结算必须依据施工图等纸上谈兵、以法官特权强行改变进场前原始承包修建性质、强行被告接受200492223日拒签原告伪造所谓完工预(结)算书等为判决依据作出(2006)青白民初字第222号判决为结算事实清楚。

理顺公司不服上诉成都市中院由赵玲、张争、周文依法组织合议庭2006)成民终字第1530号裁定发回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重审。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肖平、曾顺勇、蔡显维依法组织合议庭重审认定事实与2006)青白民初字第222号基本一致作出(2006)青白民初字第629号再次判决为结算事实清楚。

理顺公司不服再上诉(2007)成民终字第592号维持原判决(中国两审制)要澄清两审法院判决谈何容易……

理顺公司再次依法申诉成都中院由院长牛敏作出2008)成民监字第219号裁定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织合议庭再审。

成都市中院由吴潮、成育川、张俊思另行组织合议庭按照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作出(2008)成民再终字第12号裁定发回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重审。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重审由秦际友、洪正余、包刚组织合议庭审理中指定合法审计单位,依法对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大包承包修建厂房等完工结算工程进行破坏性审计,发现与原告起诉状(所书完工结算)厂房面积1100㎡余、审减200㎡余等工程款48万余元、审减29万余元。还发现900㎡余厂房没现浇地圈梁及收口圈梁都不完善有严重的安全隐患……福龙公司自知弄虚作假、欺诈起事实已经暴露时才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重审法官指定合法审计单位,依法进行破坏性审计(派专人全程跟踪摄像、拍摄现场照片)审计单位通过审计、评估其结果(征求意见稿)已送交原、被告。审判长、秦际友、洪正余、包刚等政府部门领导都知道福龙公司承包修建完工厂房有严重安全隐患,弄虚作假、欺诈事实起诉暴露才申请撤诉,还无条件同意其撤回起诉作出2008)青白民初字第673号裁定……依据两审法院强行认定2004922预(结)算书为事实清楚证据,工程取费表第18项、施工图预算包干费2970.75元,福龙公司承包修建厂房、装修等附属工程完工(至今未与)理顺公司进入交房等交验结算程序,法院多次判决为结算事实清楚。福龙公司不是因为破坏性审计发现厂房有严重安全隐患欺诈起诉事实暴露,会申请撤诉?由于福龙公司与理顺公司至今没进入厂房竣工交验,没有其施工图无法申请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审计……两审法院法官协助福龙公司虚构、虚假结算,利用其伪造证据枉法徇私认定为结算事实清楚,故意制造这天下奇案之日起,李顺成为澄清这无辜冤案长达三年零五个月,理顺公司依法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起诉,由何兴强、刘美华、任万伦组织合议庭审理作出2009)青白民初字第1131号裁定、诉讼请求不明确具体、不符合起诉条件,凭李顺成推算(含)市场无形损失达五千万,请问:何兴强、刘美华、任万伦不通过审计……?(何兴强是冤案制造者之一)裁定上诉目的不是逼迫李顺成再次走以上系列诉讼程序直到何远林欺诈事实暴露申请撤诉如此往返有结果吗……?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何院长、李庭长、刘美华、任万伦、何兴强、肖平、曾顺勇、蔡显维、秦际友、洪正余、包刚、明知理顺公司发包与福龙公司承包修建完工至今没进入其厂房交验程序,李顺成认为:法院利用何远林欺诈事实暴露撤诉机会,无条件同意其撤诉目的来掩盖以上违法判决事实,无论李顺成起诉写明损失款项数据,还是不写明损失款项数据,法官都有不受理的理由。法院领导与其法官明知利用何远林欺诈事实暴露撤诉……欺负李顺成不能做出什么敢打法官……?李顺成按正常程序,打电话求助正义的记者公开这天下奇案,法院是国家执法机构等因素法官不同意记者敢暴光……?

以上是何远林起诉,以下是李顺成起诉,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优秀法官曾顺勇同样强行李顺成接受何远林伪造《租地延转协议》为依据作出(2008)青白民初字第6号驳回起诉……

理顺公司处于倒闭状态两年多(有目共睹)因此从节省、不浪费每一分钱的情况,以上证据来源于两审法院都具有,不需重新提供希望审判长支持为感激万分。

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

成都市理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顺成

20091028日星期三

证据来源一、成都市福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起诉状

证据来源二、2006)靑白民初字第222号判决书                

证据来源三、2006成民终字第1530号裁定书

证据来源四、2006青白民初字第629判决书

证据来源五、2007成民终字第592号维持原判决书

证据来源六、2008成民监字第219号裁定书

证据来源七、2008成民再终字第12号裁定书

证据来源八、2008青白民初字第673号裁定书

证据来源九、靑白民初字第6号判决书

证据来源十、2004922预(结)算书来源福龙公司

证据来源十一、2004922预(结)算书来源福龙公司

证据来源十二、《租地延转协议》来源于政府与何远林伪造

证据来源十三、《转让房产协议》来源政府、原告、福龙公司

分享 浏览(14) 评论(0)
上一篇 << 法院枉法徇私强行以何远林伪造证…     

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理顺牧业科技

欢迎您来我的凤凰博客!

加为好友

给博主留言    查看留言

文章列表

文章分类

最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