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苦茶——法眼看世界,品茶品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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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8 20:59:58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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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奇遇之:法官如虎

◆   文/苦茶律师

        经常游走于各大法庭,总能见到某些侮辱正常人(疯子除外)智商的事情,这些事情大都是“正义的化身”高高在上的法官老爷制造(如假包换),虽然这样的法官现已不多见(以前法官老爷大都是退伍军人、初中以下文化者或者大字不识一筐先生,这帮人具有独特的幽默神经,法庭上经常上演搞笑大剧,可参与奥斯卡奖评比,如你有幸观之,必定捶胸跺脚,后悔自己“失足”学了法律,而没去学牙医,因为法官老爷尊口一开,法庭下满地找牙。不过实行司法考试后,法官水平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该类大侠已经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如果眼光敏锐的商人愿意投资1万元,把他们圈养起来,供人观光,其受欢迎程度绝不亚于“团团”与“圆圆”在台湾,在全球经济危机的今天,这可是中国的一个经济增长点,于国于家,功在千秋),但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我就是那个时不时遇见鬼的人。
        
        几年前,我在北海开一个经济纠纷庭,我的当事人是区内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由于政策的原因,接收了一家下属亏损公司的财产,该公司因没有年检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但没有注销,公司之前借有银行100万元没有偿还,于是银行将我当事人告上法庭,要其代为清偿。于是,我雄纠纠气昂昂开赴北海市——案情介绍完毕,下面精彩搞笑剧开幕:
        该案由法官黄老爷独任审判,双方代理人坐定,黄老爷亲点人数,看是否有恐怖份子潜入。
        黄老爷曰:被告代理人将律师证交上来审查。
        
        此话一出,我不知所云,惊吓不小,差点从橙子上跌落下来!黄大老爷说的,即不是地道的白话(白话我略知一二),也不是举世闻名的南宁普通话,他面红耳赤(下午开庭,可能他中午刚切磋了几杯,酒气冒得正欢),声音不大,舌头像打了结的老树藤,既粗且硬,纠缠不清,对于我这个不正宗的桂林人,真是一头雾水。
        我立即抖擞精神,将敝脖子做长颈鹿状,耳朵做猪八戒状,斗胆问:小人没听清楚,请法官大人再说一遍。
        黄老爷曰:叫你拿——律师证上来,本官(他漏了个“法”字,我猜不是故意的,而是酒的罪过)要审查一下。
        
        这次我听清楚了几个字,按开庭程序推断,我明白是叫我拿律师证给他检名验身,以防假冒(授权委托书与律师事务所的出庭证都盖有萝卜大印,但随手可以雕,律师证雕起来成本较高,可信度大了去了)。
        于是我二话没说,毕恭毕敬地呈上我的红本本,脸烧得厉害,像尿了床的小男孩,不幸被同班的小女生知道了,那简直是天崩地裂,无法混了。
        黄老爷看罢我的红本本,确认不是花20元钱弄来的,便将红本本给了原告律师,原告律师看罢,由书记员先生转交给我。
        
        原告律师看了我的律师证,按照对等原则,我也提出请原告代理人出示其证件,让我玩一下。
        黄大老爷再次语出惊人:你没有必要看了,他经常来开庭的,我知道他是律师。
        这不是知道不知道的问题,而是权利对等的问题,他玩了我的红本本,我当然有权玩玩他的。于是我提出了严重抗议,如果不给我看,我将对原告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提出异议。我心里已经发毛,深知今天撞见生猛活鬼了。
        法官还在坚持,但对方律师看不下去,主动递上律师证,给我玩了下。
        在心惊胆战中进入正式的审理程序,我已经汗如泉涌。
        
        法庭辩论的时候,我提出了我庭前精心准备的撒手锏:原告起诉被告属诉讼主体错误,被告虽然是母公司,但债务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独立对外承担责任,其虽因没有年检而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这只是行政处罚,该公司没有被注销,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原告应当起诉该公司,而不是我的当事人。于是我列举了证明我的观点的法律、法规依据及事实证据。
        原告律师显然准备不足,不知所云,汗不敢出。
        这时,黄大老爷闪亮登场,祥云浮现。
        
        曰:他有主体资格?证据在哪?
        答:我已经通过工商调查,证据已交,债务人并没有注销,他还是一个法律上的人,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如果他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就像一个人,他虽然一贫如洗,负债累累,又被判了几年刑,还在牢房里玩耍,但他并没有死(死了也没有遗产),他的主体资格还在,你不能直接起诉他老爸还钱(中国农村素有“父债子还”的惯例,但这是不科学的,也不尽合法,只有在子继承了父的遗产的情况下,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父债加以偿还,超过部分,可以不理。同理,子债父还,也要满足以上条件),而放任他逍遥牢房。
        曰:那你说说,他公司地址何在?人财物何在?
        答:这好象是原告举证责任,不是被告。原告起诉债务人还债,自然要查债务人的身份地址等情况,而不能直接起诉债务人的老爸(母公司),要他老爸追儿子还债。
        曰:你这样说不对,债务人的人财物都是你们接收了,你们当然要替他还债。
        答:我的当事人接收了什么人财物?证据何在?(原告未提交我们接收人财物任何的证据,我理直气壮,一时忘记他是法官老爷,错把他当成对方律师了,严加拷问,掷地有声。)
        曰:…………
        答:…………
        (此处省略1362字。)
        
        法庭辩论阶段,法官大人只须竖起耳朵听,由双方律师唇枪舌战,互相掐架。但既然是幽默大剧,自有不同凡响之处。主角就是我和黄大老爷。我和黄大老爷各具表演天才(不演戏那简直是浪费),辩得眉飞色舞,口沫横飞,足足辩论了20分钟有余,场面像国产大导老谋子的贺岁大片,异常激烈好看。黄大老爷把他特有的语言(我似懂非懂,这是他的优势)表现得淋漓尽致,咄咄逼人,而我也不甘示弱,水来土淹,兵来将挡,绝地反击。原告律师几次欲加入辩论,皆因无从插嘴而破坏未遂(一旦打断,影响了观赏效果,估计场下观众会乱石猛飞,将其撵出法庭)。只好悠闲地坐在那里,看国产搞笑大片。
        
        说句公道话,黄大老爷的辩论才华确实不错(语言优势也是其中之一,他说的你不一定听得懂,但你说的他听得懂,明显吃亏),如果他浪子回头,在法院光荣挂靴,改行做律师,极有可能飞黄腾达,前途不可限量。
        但我还是给了他不屑一顾的眼神,用余光给他扫了下描,并且偷偷地从他身上下载了几个经典病毒,以武装自己,提高免疫力(以毒攻毒)。
        黄老爷是个敏锐的人,准确地捕捉到了我不屑的余光,突然发现自己坐得有些不正(脸一直面向我,身体自然地歪向了我这边),有损法官仪态与威严,于是,调整了坐姿,说了一句人话:你的意见我们庭后再考虑,是否追加债务人为被告。
        后来虽然追加了债务人为被告,但我清楚此案我们必输无疑,叫当事人准备后事(二审)。
        此幽默大剧给我的印象太深,以致多年过后,我仍记忆犹新,恍然如昨。
        
        由于不在同一个城市,加上我外地的案子本来就不多,本以为以后很难再在法庭上碰到他。然而,苍天有眼(是否无珠,无从考究),造化弄人,我与黄大老爷的缘份颇深,今年,我再一次坐在他老先生主审的法庭下,接受他的幽默洗礼,受益匪浅,终身难忘。
        他显然是不记得我的,因为我给他的印象远不如他给我的印象深刻。
        知道是他主审后,一种不祥的疑云一直笼罩着我。
        
        果不其然,剧情如我想象的一样顺利发展,几年不见,他依然健硕。在法庭上我几乎没有说话的权利,一说话立即被他打断,并勒令我无须多言(举证的时候我还差点和他争论起来)——我抓住他猫着腰接听电话之际,飞快地说了几分钟,正说得过瘾,他接完电话,问:你说了什么?再说一遍!我完全无语,并以片刻地沉默表示了抗议。
        此时,我就像坐在了火庐上,气直往上冒!
        黄大老爷堪称幽默大师,名不虚传,不但幽我的默,连我方证人也不放过。
        见我方证人之一是个20几岁的女孩,他开门见山,第一句话竟然是:你高中毕业了没有?(婚否?要给她介绍男朋友了。
        
        我虽然早有准备,但仍然惊讶无比!我只知道法律上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法表达自己意志的人不能出庭作证,没听说还要“高中毕业”?不知道他是何意!莫非是他在盘算帮她找男朋友?那真是敬业到了比利亚!
        后面黄老爷还声色俱厉地质问了证人一些她不可能回答得上的问题(设了一些圈套,让证人去跳,比对方律师想得还周到,帮人帮到家了),可想而知,没有见过大场面的证人,经黄大老爷这么一拷问,顿感手脚多余,不知所措,变得语无伦次起来(我多次欲表示抗议,皆未遂)。
        于是,只好等他老人家问完后,我再问(这是我的法定权利),没想到我才问一句话,他立即打断,说我不需再问,并命令证人不用作答!
        但这是一个对我方非常有用且必须问的问题,我于是硬着头皮,违抗黄老爷的命令,冒着被砍头的危险问了下去。这时证人也缓过神来,同样不听指挥,给我非常满意的回答,至于黄大老爷是否采纳,那是他的事情,我已经无能为力了。

        我可以肯定我从未得罪过黄大老爷,但从第一次开庭就被他百般刁难来看,这是有意为难外地律师还是与本地律师有着不可告人的交易,我就不得而知。如果这仅仅是他的开庭风格也罢(这种风格相当爱憎分明,对他熟悉的本地律师温柔似水,秋波传情。而外地律师,好像挖了他家祖坟,与他有不共戴天之仇,被他百般戏弄),如果是为了某种交易而为之,那我真佩服他的雄英气魄,光明磊落,敢作敢当!明告诉你我就是帮他,你耐我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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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茶大律师

唐苦茶,原名唐礼武,号苦茶先生、醉墨阁主人、醉墨居士,广西刘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镀金版清华大学在职法学研究生,著名书法爱好者,平时也爱干些百无用处的勾当——写文章聊以自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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