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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大战”从蜜月期的罗曼史开始 文/何刚 活纲: 现代早熟的爱情,为什么一定要等伤痕累累地经历过,才知道痛苦地分手?一见如故的爱情,往往会收获苦涩的果子;要幸福携手,知已知彼,心心相印,共浴风雨,目标一致,仍具现实意义。 企业的联姻,蜜月期往往应该在后期,一见面就想捕获对方的芳心,可能导致欲速而不达。 今天(10月28日)下午,在南宁地王大厦42层的一家实力投资公司的朋友约我去谈合作,他们希望以并购或收购部分股权的形式和我们公司的某些项目合作。我如约去了朋友的公司,大家互相谈了一些想法和合作意向。我告诉这位朋友,大家肯定要在互相了解、增进互信的基础上,进行双赢的合作。就像谈情说爱,一见钟情的爱情往往不会持久。 实际上,随着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等一系列活动,我们也接触一些投资商和合作伙伴,但是合作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情,我们一般都采取谨慎的态度。现在,做企业找合作伙伴,不比时下少男少女寻找自己中意的另一半容易。 由此,我想到了前不久娃哈哈集团和法国达能公司的“离婚大战”。今年9月30日,达能集团发布公告称,其与娃哈哈集团已经在这一天达成友好和解方案。作为和解方案的一部分,达能和娃哈哈将终止其现有的合资关系。达能已同意将其在各家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中的51%的股权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 这样的结局不知是喜是悲? 娃哈哈和达能的“离婚官司”已打了3年,可谓旷日持久,双方经过3年你争我夺的接据战,可以说双方都为这次轻率的合作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达能和娃哈哈的“联姻”始自1996年,曾经是业内公认的“模范夫妻”。但是事实上,十年来在表面和谐背后,早已危机暗藏。“尽管赢了这场官司,但我们赢得不轻松,代价不菲。这两年,各种因素综合起来,我们至少损失了好几个亿。”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表示,“今后,和外资企业合作一定要谨慎,即使是合作,对方也得拿核心技术入股,双方站在一个平等互利的层面上求发展。” 双方在吵什么? 作为拥有51%股权的控股方,达能始终没有获得大股东应有的控制权。而对于法方所主张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流程,习惯于老总拍板的中方也颇为厌烦。不甘寂寞的达能开始四处“花心”,先后并购乐百氏,“联姻”光明乳业(6.62,0.25,3.92%)、汇源果汁、梅林正广和等。而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则选择“体外循环”式的发展,迅速扩张非合资企业。2006年,双方已经剑拔弩张。当年底,达能与宗庆后签署了一份协议,界定了解决非合资企业问题的方法、方式以及时间范围,一场纷争眼看就可以平息。但是强势的宗庆后很快就表示拒绝执行该份协议,令形势急转直下。 随后,在2007年4月,一个偶然因素令双方纠纷公开化。达能公司被媒体曝出欲以40亿元的低价并购娃哈哈非合资企业。此后的事态迅速失控,在老总们不顾身份公开相互攻击的同时,一场空前的法律较量拉开了序幕。 最终“达娃之争”演变成了两家公司长达三年的全球范围“诉讼大战”。达能在中国、法国、意大利、美国、英属维尔京群岛不断对娃哈哈提起诉讼。两家都为此铆足了劲。达能2008年上半年财报显示,该公司有5700万欧元的其他运营开销“主要来自于非结构性的法律诉讼等相关成本”。但是达能的血本并没有换来法律上的胜利。在中国国内的官司方面,达能明显水土不服,连连败北,而海外官司也并不是一帆风顺。 这显然是两败俱伤的战斗。 这场跨国纷争最终惊动了两国政府。在两国有关部门协调下,达娃双方中止了法律程序并开始漫长的谈判,直到今年9月30日。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但是,该和解方案目前尚须得到中国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达能和娃哈哈分手后,将何去何从? 离婚后,双后将分别重新开始各自的生活。分手后,达能很可能将继续进行收购或入股,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这对其在中国市场的发展将产生利好。相对于娃哈哈,如果能够走出达能娃哈哈“诉讼战”的影响,有利于其专注市场,继续扩大市场份额。 有许你会说,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可是,对于双方而言,各自所交的学费都太昂贵了一点。青春,经不起折腾!各自老去的身心,再已无法换回青春的美丽时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商界合作,只有利益关系,感情往往没有价值。大家一开始上路,既然要选择携手,就要目标一致,风雨并肩。 实际上,达能和娃哈哈之所以三长痛苦地磨合,是因为一开始就都错了。双方都太强势,只考虑各自的利益,都想做老大,根本不可能携手走在同一条路上,分手是迟早的事情。 吵过闹过打过哭过痛苦过,分手时候心结茧。幸好,天不会塌下来,为了明天的希望,友好地说“再见”。也许,分手是一次重生。 祝福双方。希望大家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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