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社新任社长宋石男
四一的博客

这样去维权我很激动

发表于 2009-10-29 08:53:53 类别:评论

教了两年半书,我知道我肯定影响了一部分学生,但收到这个学生的来信时,我还是非常欣慰。

他劈头就说:“权利如果不去争取,那权利对我们而言就是一句废话。”

事情是这样的,根据两个红头文件——《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点此进入)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点此进入),我学生所在的学校应该为其统一代办社会医疗保险,然而直到10月中旬,他们仍未享受到这个权利。

下面是学生的叙述:

“今年1010号,我在网上看到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15号到院学工部办公室咨询此事,院学工部说听政府相关部门安排,学校不组织收钱,要等上面派人下来收。

16号到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因为西博会开幕,信访处管此事的人放假,白跑一趟。

22号,再次来到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这回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在,但跟我说关于医保一事各地出台的具体政策不一样,我得去找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我就再跑到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咨询,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说,这个事情是辖区具体在办,我得去找学校所属的辖区。我又跑去高新西区政务中心,那儿的工作人员给了我一个具体负责人的电话,我打过去问医保的事,她说已把政府文件发给学院,剩下的是学院的事,叫我去找学校。我问学校若不给我们办怎么办,她说那就再催催学校……一个完美的循环,又回到原点”。

于是,学生再次拨打学院办公室电话,并进行录音。结果自然是再次被太极拳打得鼻青脸肿。

学生分析说:“1030日,这一年医保的缴费就结束了,到时候学校就以‘参保时间已过’推卸责任。说到底,估计还是社会医保触及了学校的利益。大一进校时,学校就让我们购买了太平洋人寿的商业保险,一旦我们被纳入社会医保体系,商业保险公司给学校的‘好处’将来就没有了,因而学校对推行大学生社会医保并不热衷。”

对学生维权一事,我当然支持,但也建议:到此为止,由我揭发此现象即可。道理很简单,自我保护。在中国这样一个以权力侵害权利为常态的国家,我们必须主动去争取权利,但也要考虑可能付出的成本。周星驰云:“要搞奸人,我们就要比奸人更奸”。裸身上阵是没必要的,就像许褚,脱光上衣去战马超,立刻挨一飞箭,射得血飙。

莎士比亚说:“每位子民的赋税都属于国王,但每位子民的灵魂都属于自己”。现在,我的这位学生用行动证明,他的灵魂属于他自己,因为他尝试去捍卫自己的权利。实际上,他捍卫的不仅是自己的权利,也是公共利益。《英国法释义》中说:“公共利益在本质上没有什么比对个人私有权利的保护更需重视”,坚持保护个人私有权利,就是捍卫公共利益。所以某种程度上,“私心”却能推动“公义”,正如公共领域必须建立在私有领域的界分之上。

不过,有时我们也可能无法保护自己的所有权利,那就让我们保护力所能及的权利。在当前的中国社会状态下,要保护自己的言///由权、知情权、选举权等或暂不能彻行,但保护自己另一些不那么敏感的权利,则是可以争取的,譬如学生依照政策法规享受社会医保的权利。(当然,坚持争取言///由权、知情权、选举权等也是不能忽略的,且是至为重要的。)

遗憾的是,我的学生在本校论坛发帖说此事时,应者寥寥,甚至有人觉得他在出风头,是愤青。我以为,中国就是出这种风头的人太少了(而出另一些风头的人又太多了,比如这位会武功的警/卫/局处长(点此进入),再如这位爱拉SHIT的官员(点此进入)),才成了现在这个操性。至于愤怒,只要出于正当理由,有何不妥?费雷德里克·魏斯曼曾说,“民权运动的最大成就,即是它恢复了愤怒的尊严”。青年人应该有些血性,有些侠气,唐代的李益写诗说“侠少何相问,从来事不平”,我们得改一个字,“侠少须相问,从来事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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