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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0 00:03:37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来信 | 浏览 1126 次 | 评论 2 条

来信一  强拆大楼换不来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审批12层却建到了20层,湖北省供销仓储运输总公司的经济适用房大楼被判强拆,引发关注。8层楼3966平方米违建若全部拆除,损失将达500万元。公司方面称,“我们违法了认罚,多少钱我们都付。但希望不要拆除,以免浪费资源。”规划部门却表示,如若不拆,也就是法律失效,将来大家都来“赌”,城市损失会更大。不让“赌”成功,这幢楼应该成为一个违建反面教材。
    面对为何早不拆除的质疑?平心而论,这对规划部门不尽公允。因为建筑单位可能根本就不把他们的整改通知当回事,而当他们依法向政府申请批准强拆的时候,建筑单位的公关活动也早已开始,等到上级政府部门权衡利弊终于批准强拆之时,大楼违法长高必然已成既成事实。真正的问题在于,建筑单位为何敢于抱定了违法的决心?正如其负责人所言,“从动工起就打算做23层楼。我们是做了罚款准备的。”
    此豪言壮语的意思是:你规划局尽管批你的,我就照我自己的目标建,想建多高就建多高,不就是罚款吗?这充分说明,在长期的执法过程中,规划执法部门已经和违法建筑单位达成了一种默契:通过缴纳罚款换取违建特权,堪称“双赢”执法。
    历史早已证明,依靠个案来杀鸡儆猴的效果并不很好,即使能做成一个反面教材,充其量也只是写在纸上的,势力强大的“双赢潜规则”并未在制度层面上受到任何损伤,“缴纳罚款换取违建特权”依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诱惑力。更何况,被强拆的大楼属于一家国企,浪费这500万元,“全民”才是最后冤大头。
    如果不能从内部执法程序和制度健全上着手,如果不能让规划信息做到最大程度公开,让全民有效参与监督违建和违建执法,偶尔强拆一栋违建大楼肯定换不来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舒圣祥 (湖南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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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路清风 [2009-11-02 08:26:18 PM]

    后面有人大人物为其撑腰,这是问题的关键!既然有浪费,就要问责,问责才会有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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