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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匠在《我所理解的民主》中对选票的投票动机进行了分析。由此得出人的自利性与民主是自相矛盾,不可兼得的两个东西。文章的逻辑过于模糊,但在辩论中,瓦匠的观点渐渐地明朗。不熟悉瓦匠的人会自然得出他是反对民主的,这个结论过于主观。瓦匠在人性理论上坚信人性的层次论;即他文章的结尾那句话:“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信仰第三性”。把这句话展开就是;人第一需要物质的满足,第二追求主观意识上的满足,最后才追求信仰上的满足。在物质满足没有达到的前提下,谈第二,第三层次是可笑的!
瓦匠这个层次论我基本同意。如果大家还记得《剑芒经济学》中的主观价值论,这是和我的价值理论相符合的。即物质在及其缺少的情况下,它在人们大脑中的价值极高,高到忽视其他价值的地步。但当物质丰富的情况下,物质的价值就因为它的丰富而逐步下降,第二层次的价值逐步上升,接下来是第三层,第四层...。
所以在一个食品严重欠缺的社会不可能谈民主。那个社会唯一的规则就是拳头,谁的拳头大,谁就能生存下来。拳头小的饿死!这是人类社会的规律,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没有办法的事情。谁让我们是人呢?人的本性就是自利的。但我反对瓦匠的自利与民主对立的结论。瓦匠下意识地把人的高层次追求打上了“高尚”的标签。认为追求第二层,第三层利益的人们不是出于自利性,而是在追求人的双重特性中的“社会性”。我不承认这个所谓“社会性”概念。人追求第二层,第三层...第N层利益还是人的自利性决定的!我举三个例子说明这个高层自利性及其不受控制造成的野蛮(与高尚根本无关)。
第一个例子:希特勒。希特勒的物质追求已经完全满足,物质对他个人来说几乎到了一分不值的地步!他追求的必然是高层次的利益。这个高层次的利益追求一点没有把希特勒变得任何“高尚”。他不允许任何人的高层次追求与他有一丝的矛盾,否则他将毫无人性地把对方肉体消灭。第二个例子:毛先生。毛的物质追求同样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满足,继续追求物质对他毫无意义,他追求的也必然是高层次的,但这并没有让他“高尚”。恰恰相反,他的小肚鸡肠害死了无数他的同志,在这个高层次的追求上,他展示了极端自利的人性,任何不同意他的人只有一个出路:死!第三个例子:学者。大家都认为学术界应该是最求N层次的“高尚”人们,但当观点不同时,人们甚至不惜老拳相见,西方著名学者也曾发生过学术争论变成斗殴的事情。
这就是说低层次也好,高层次也好,他们来自人的同一个特性:个人价值最大化即人的自利性!这个特性根本没有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是对价值的主观评估(《剑芒经济学》中的主观价值论)。那么决定这个高层次主观价值的因素是什么呢?是知识!一个正确的知识使得一个追求高层次价值的人们,在追求自利的过程中为所有人带来价值,这样的人们我们称他们“高尚”。但不管我们多么的一厢情愿,这个人绝不是单纯地在我们追求价值,他在追求自我的价值最大化(这个价值不一定非得是钱,完全可以是精神上的),他在这个追求过程中得到幸福。这是一个标准的自利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旦有人阻止了他的追求,破坏了他的幸福,他可以瞬间由“高尚”变成一个杀人野兽!这就是那些所谓的伟人的“圣人”,“魔鬼”双重人格的根源。
我为什么反对瓦匠过于自利性阻碍投票的合理性呢?所谓的投票合理性在人的生命不受威胁的情况下(中国并不是出于人人生命自危的状况),主要靠人的主观价值来决定。人到底是把选票卖了,还是随大流,还是尽力帮助自己理性认可的候选人,这取决于这个人对投票这个行为的主观价值的评估。当一个行动(如卖了自己的选票)的价格高于他对投票的主观价值时,他会选择卖掉自己的选票。但是什么左右这个人的主观价值呢?知识!正确的知识。
像下棋一样,有些人能在脑子里看到几十步棋以后的效果。而另一些人只能看到一步棋或几步棋。虽然大家都想自利,但每一个人由于对棋艺的掌握程度不一样,而对每一个局面做出的反应去完全不一样。“丢车保帅”的行动只有棋艺到了一定的水平才可能发生。瓦匠把“丢车保帅”解释为人的社会性或高层次的追求(丢车),而我认为这是同一个自利性(保帅)。不是人的水平高到了不想赢棋的地步,高手更想赢棋,只是他们赢棋的技巧完全不一样。
社会中毕竟是人们的知识不一样。那么怎么避免那些由于知识短缺而造成的表面自利实际自伤的愚蠢行为呢?这有两个途径;第一,建立法律,用法律来限制人们近视眼造成的愚蠢行为。没有法律,相当一部分人会认为到银行去抢钱是对自己最有力的自利行为。但这种行为最终将毁了社会,最终毁了自己。所以我们建立法律禁止抢劫,严厉打击抢劫犯。这种办法不是试图提供潜在罪犯的追求层次,而是试图在短期利益上打破他们的自利性计算公式。强迫他们考虑被抓到的后果。
第二个途径就是传播知识。在大选之前,各个敌对候选人像人们宣传他们的观点,特别注重指出敌对派观点中的伪逻辑,和隐藏的阴谋。这些候选人雇佣的是社会中最聪明的人们,如果对方胆敢使用卑鄙的欺骗伎俩,他们可以轻易发现,加以戳穿!用下棋的例子来比喻;虽然全国人民的棋艺仍然不高,但他们在全国最高明的棋手指导下出招。这样人们的棋招就一下子提高了几个层次。那种低水平的自己伤害自己的“自利”行为就大大地减少了。
由上面的两点,我们看到;一个合理的投票行为需要两个前提条件。第一,有相关法律禁止那种极端低档次自利行为,第二,政客的观点需要政敌的煎烤,这需要严格的言论自由。而法律本身如果没有严格的言论自由做后盾,它只是一堆废纸。所以两点最终归结到一点上:言论自由!没有言论自由做保障,选票一点效果没有,它根本产生不了合理性。极端的例子就是;金正日的选票,萨达姆的选票。你不投他们票的后果是在黑盒子里变成了“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而死亡,在这个自利计算中人们自然会选择对自己生存最有力的选择;投独裁者的票!
回到瓦匠关系的层次论,如果人们吃不饱,生命受到威胁,这个时候嚷嚷民主是徒劳的。这我没有意见。但中国不是朝鲜,已经远远超过了活命的地步。人们虽然对吃什么还处于不满状态,但绝大多数人的生命不受到威胁。所以第一层次的需求早已经度过。中国大量出现民主要求本身已经说明中国人进入了第二需求领域。不排除很多人仍然把注意力放在第一需求,所以我们需要立法严格禁止贿选,大力惩罚贿选行为。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言论自由。我们需要中国那些智慧上层次最高的人们指导选民,让选民看明白他们真正的利益在哪里。剩下的就是选民自由追求自利了!不管他们追求的是第一层次,还是第二层次,还是第N层次,那是他们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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