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好难的博客
八面来风,一家之言

“同权法案”如何引领“同权时代”?

发表于 2009-10-30 13:46:47 类别:社会观察

1028,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三审的《侵权责任法(草案)》新增规定:城乡居民死亡赔偿“同命同价”。1027,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首次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确规定城乡居民“同票同权”。目前,人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支付相关法规,“同工同酬”将首次作为立法内容。

“同票同权”、“同命同价”、“同工同酬”,这些“同”字打头的美好短语,代表了一种正确的和值得期许的方向。这些法案在选举权、生命的价值以及劳动的价值等层面,剥离“身份”的厚重裹挟,将自然意义上的“人”,或者政治意义上的“公民”,及其所蕴涵的那些核心的,不能被遮蔽,也不能被褫夺的尊严和权利,斩钉截铁地张扬出来。这的确有划时代的意义,这是一个值得称道的进步。它的意义正在于,以立法的形式,赋予国民一种身份上的平等,一种生命尊严的平等,一种权利上的平等。进而以此为基点,逐步剥离附着在国民身上的种种不公平待遇。

不管是同命同价、同票同权,还是同工同酬,都突出一个“同”字,而“同”意味着平等。现在,三个“同”字赋予了同一庇护下的人相同尊严和权利,但要想把这种平等权利从法案层面走向现实生活,我认为还要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1、尽快出台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所以国家立法只能是“大处着眼”,做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同票同权”、“同命同价”、“同工同酬”现在还都只是抽象的条款,如果没有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做保障,同权法案所赋予我们的平等权利也只能停留在书面层面。只有我们的地方立法机关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当地情况切实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老百姓才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权、到底是什么价,到底能拿多少钱。也才能在自己的权力和利益受到侵害或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的时候,知道到哪个部门去反映问题。

2、努力改善容易造成事实不平等的现行体制。以往,这些本应该相同的权利和尊严,因各种“国情”理由而长期处于不同。比如,选举法起草之初,因为农民占90%,如果同票同权,担心人大会议成“农民会议”,所以农民选举权要限定在1/81/4;因为城乡差别,城镇居民收入大于农村居民收入,所以在遭遇相同的死亡事故,就做出不同的赔偿标准,以至于城里人命贵而农村人命贱;因为计划经济体制留下诸多问题,比如企业性质“双轨制”,员工身份“双轨制”等,结果是,干相同的活拿不同的钱,甚至是拿钱多的人干活更少。只有积极改革可能会妨碍事实平等的现行户籍、身分等管理制度,平等法案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3、不断加大对各地平等法案执行情况的巡查力度。三个同权法案的出台,让老百姓欢欣鹊跃,兴奋异常。但三个法案所涉及到的问题却是方方面面的,甚至会影响到背后盘根错节的更加复杂的政治、经济利益。面对这可能会引起一系列问题的改革,有些地方政府总是本着“宁可无功,不可有过”的想法,会习惯性地持观望态度,措施出台不积极,政策兑现不得力。这就要求国家人大及地方人大必须要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同权法案执行情况的巡查力度,要求各地方政府积极响应,认真贯彻,把平等法案的原则精神真正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老百姓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跃”。同权法案的出台具有积极的划时代的意义,但要真正地进入到“同权时代”,恐怕还是要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真心祝愿这一天早日到来。

分享 浏览(387) 评论(0)
上一篇 << 官员发“粪”彰显权力傲慢      下一篇 >> 可以不允许应届大学生考公务员吗…

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轩辕E剑

党政军警有身影, 南北西东曾留踪。 睁开双眼看世界, 挥动十指敲心声。 无事请您常来坐, 有心广交众宾朋。

加为好友

给博主留言    查看留言

文章列表

文章分类

最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