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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31 08:48:50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社会杂谈 | 浏览 534 次 | 评论 0 条


网端“因言获罪”问题多多,因此亟待对现行适应法律作出解释,否则极有可能被执法职能机关滥用。这样的事实已经屡屡发生,并且就已发生的几例案件来看,问题多的出自执法机关。

  四个月前发生在福建地面的网民涉嫌“通过网络传播谣言”一案就因此拘捕八人。然而出乎意料的却是,该事件的处理在网络上引发巨大争议,也因此在拘留不出几天工夫内连警方都不得不改其最初说法“当事人涉嫌诽谤罪”而为“污蔑陷害罪”。这当然不会是一个小小的纠正,更没有人敢说是口误。因为其直接受质疑于是否有“先抓人后而寻罪”的错误执法程序。
  在即将开庭之际,我带着广大网民的问题访问了刘晓原律师,刘晓原为该案当事人之一的青年桥梁工程师游精佑的律师,对该案的情况最为了解,尤其是刘晓原律师刚刚去福建会见过游精佑,因此就本案的最新进展情况和游精佑本人状况、态度等话题我采访了他。
  刘晓原律师长期以来致力于公民法制知识普及,善于以案说法,且观点鲜明,不忌人事。在本案进程中,我们不难得出类如范本一样的知识和定义,对提高公民法律水准极具价值,因此也希望更多公民关注此案,关注律师作为。请看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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