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31 17: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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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開了一場「澳門選舉與政治文化」的研討會,兄弟提出:目前中央(人大)已經宣布,香港可以在二○一七年有行政長官普選,澳門基本法第四十五條雖然沒有寫上「循序漸進以達到雙普選的目標」的句子,但亦不妨可以「先行先試」,好似「基本法二十三條」咁,早過香港先行立法,係二○一四年下屆澳門特首選舉時,硬搶香港頭炮,早過香港普選澳門特首,反正「直選橫選斜選」都一定只會選出「愛國愛澳」(甚至愛黨)既澳門人出來做特首,不如就「泠手執個熱煎堆」,………。(你地猜下,現場的反應如何?贊成的多還是反對的多?認為可行的多還是不可行的多?五個鐘頭後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