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让国旗半降送送钱老/严辉文
中国航天科技事业的先驱和杰出代表,有“中国航天之父”和“火箭之王”美誉的科学巨星钱学森于10月3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8岁。
钱老一生,不仅在当今中国科学研究领域难有人能够比肩,正如感动中国组委会所言:他是知识的宝藏,是科学的旗帜,是中华民族知识分子的典范;而且其科学巨匠风范对于现代中国亦影响深远,他对于国家的贡献更是令世人惊叹。
哲人其萎,举国同悲。钱家灵堂已经接受公众吊唁,而各界群众自发组织悼念活动正在展开。在网络上,悲伤的国人纷纷写下自己的哀思,其中一句网友评论堪称确当:钱老,中国人因你挺直脊梁!是啊,钱老不只是科学巨星,更是国之瑰宝,最是当得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的美名。
如此归类,不免令人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相关条文产生联想。该法对于下半旗志哀明文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之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亦可以下半旗志哀。此类国礼不仅《国旗法》载有定规,而且在实践中,已有多有尝试。比如,1999年5月12日,国务院决定为北约袭击我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中牺牲的邵云环、许杏虎、朱颖同志下半旗志哀;汶川大地震后,国务院亦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3天为全国哀悼日,降半旗深切悼念的遇难同胞,国礼下及“庶人”对于国家礼仪的深入人心,对于国人化悲痛为力量,尤其对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善莫大焉。
应该看到,在我国降半旗志哀,对于单个人物,除了“政治领袖人物”之外,尚未有先例。这不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实际上也并不意味着,新中国历史上从未曾有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或者“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仙逝,只能看作是此类国家礼仪的缺失和遗憾了。
破先例请从钱老始。愿半降的国旗送送钱老,让我们透过低垂的国旗、低徊的哀乐、纷飞的泪眼,看到钱老的科学精神和高尚人格正像一面旗帜,进一步激发国人的爱国情怀,进一步激励科技中国学术中国后继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