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话说当今中国有两种人最受人痛恨:第一是“公务员蛀虫”我们称其为“贪官”,第二是“夜总会的小姐”我们称其为“野鸡”。原本这两个关系并不怎么密切的人,却在重庆扫黑清理贪官中,郑州市出动300警力扫黄中,一下子就暴露了不公平的本质。
重庆的贪官文强出事可以叫嚣的说:“你们判了我死刑,我把你们都咬出来,要死大家一起死”。这也不怪文强们嚣张,上头没人怎么做官,违法乱纪都可以明目张胆的问:“你是哪个单位的”?
郑州小姐出事后,不仅仅要被警察把头抬得老高老高,进入拍裸照的程序,更要录影视频招高市民他们扫黄是多么的成功?这也只能怪被抓的小姐们不走运了,姐虽然也是人,但没多少人把姐当人,在他人眼中卖生殖器的女人是不值得当人看的。
当贪官们大道苦水说自己是弱势群体,说自己是被冤枉的,一时糊涂走上贪官之路的时候。而小姐们的冤屈跟谁申诉去?她们辛辛苦苦的伺候嫖客,就为了嫖客那点小钱,遇到强势的嫖客,白搭了生殖器不说,还被挨打,搞不好落得一生性病残疾不孕不育。
更不公平的是,贪官被抓以后可以享受的退出党籍待遇,牢房的优待。而小姐被抓以后,罚款交钱,连张免死牌照都没有,日后依旧天天东躲西藏的,就怕下一次再发警告牌。
这倒让我想起党的十七大代表大会时一个党的代表说的一句话:“真正的共产党员是无所畏惧的”。而中国的贪官在某个时候也是无所畏惧的,就像夜总会的小姐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没来贪官又怎么会有小姐的存在?更何况贪官与小姐本身就有些关联。大家都知道钱权色是诱惑贪官的法宝,论贡献小姐的贡献比贪官的贡献大,她们不仅仅解决了贪官的私欲,也解决了服务行业的困境。
毕竟有色才有人买单,说道这里,夜总会的小姐比贪官更有价值,但是执法人员不乐意了,他们天天欺负小姐,就是不欺负贪官,这又是为什么呢?他们可以很轻易的跟小姐定卖淫罪性病传播罪,他们很难跟贪官定什么罪?这就是所谓的欺软怕硬,何实事求是一点说:靠自己身体吃饭的人远比某些“硕鼠”要有自尊的多,夜总会的小姐比贪官高贵一百倍。
作者:海菱
夜总会的小姐比官员高贵一百倍!小姐再怎么样也是用自己来养活自己,官员们都是靠人民来养活还不办人事!
夜总会的小姐比贪官高贵一百倍
性工作者是弱者,在社会底层。香港一楼一凤不违法,报上都有广告,澳洲妓院有上市公司,德国有工会、养老金,荷兰更是高薪引进各国佳丽,雅典、维也纳有红灯酒吧。以上仅是我亲眼所见,可见不是什么洪水猛兽。事实中国连边远小城也不缺这古老的行当,掩耳盗铃罢了。不过现在好象有进步,不告不理,除非上面有指标,才去扫荡一下。最保守估计,操此业者近百万,隐形的GDP当在百亿之上,可惜在保八中没光荣的贡献,但却有实际的民生贡献
夜总会的小姐比官员高贵一百倍!小姐再怎么样也是用自己来养活自己,官员们都是靠人民来养活还不办人事!夜总会的小姐比贪官高贵一百倍!夜总会的小姐比贪官高贵一百倍!
没有谁会把“做鸡”定为人生目标,谁都想有权有势有面子。 她们也是人,为什么有些人就不能把他们当人看呢! 再说了他们又没强迫谁去做她的生意,他们也没有对这个社会造成什么危害, 看着那些人发警察就想呕,有本事你去抓几个大盗、几个贪官出来给大家看看。
执法人员不乐意了,他们天天欺负小姐,就是不欺负贪官,这又是为什么呢?有本事抓鸡头去。
有本事抓鸡头去。
有本事抓鸡头去。
作者说错了,当今中国有两种人最受人痛恨:第一是贪官、第二是拥有行政资源的特权阶级!
警察太无耻,又收钱又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