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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鲜活的生命被“酒鬼”害命

发表于 2009-11-03 14:23:28

 
 
 

据报道:江苏淮安市楚州区朱桥镇周庄村四个孩子,从朱桥镇上一浴室洗完澡,结伴回家途中,突然被一辆越野车从后方撞倒,16岁的苏广泽与15岁的徐洋当场死亡,17岁的张义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年龄最小的14岁的苏锐仍在抢救治疗中,目前基本稳定。 “经血检,42岁的驾驶员杜军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8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车”

看完报道,悲痛和愤怒一齐涌上心头。三条人命,被这个“杀手”毁灭。

明知故犯的酒后驾车,顶风作案的杀手,对法律置若罔闻的犯罪分子,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予以惩处,全国都在严查酒后驾车,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酒后驾车肇事,屡屡发生,这次事故夺取了三个孩子鲜活的生命,使人无比悲痛、无比惋惜,对那个肇事者,无比痛恨。

如果说肇事人没有饮酒,当然可以说是交通肇事,在严打酒后驾驶,已经不是一两天了,为什么这类人还在酒后驾驶?只能说明这类人把他人的生命视若草芥,把法律当儿戏。他们之所以敢于以身试法,说明法律对于酒后驾驶,酒后驾驶伤人或致死人命的处罚太轻,以至不能震慑那些“酒鬼”。

喝酒喝过量成了“酒鬼”,“鬼”跑出来“吃人”,如果没有更加有效的措施这些“鬼”还要兴风作浪,还要跑到路上害人!

法律之剑,你不能对那些罪人有丝毫怜悯,你们如果怜悯了他们,他们就会伤害更多无辜的人!

愿失去生命的孩子们走好,愿法律的利剑去震慑、处罚那些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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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谷幽兰 发布于 2009-11-09 16:14:21

    酒鬼自己不想活驾车跳崖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可是,殃及无辜年轻的生命实在无法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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