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黑帮老大判囚18年 (11:15)
重庆世纪打黑案系列案件中的唯一女首犯、「女老大」谢才萍,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8年,罚金102万人民币。
另外,谢才萍包养的「情人」罗璇,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20万。
被指收受谢才萍贿赂而包庇黑社会活动的重庆公安郭胜和甘勇,则分别被判13年和12年有期徒刑。
谢才萍和罗璇表示,会在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而郭胜和甘勇当庭表示要上诉。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今早对谢才萍等22人的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谢才萍,外号「谢姐」,是重庆市司法局前局长文强的弟媳。文强是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落马的级别最高的官员。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以来,谢才萍等人通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聚敛钱财,陆续纠集闲散者、刑满释囚20多人,形成以谢才萍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重庆市渝北区、南岸区等十多处开设赌场和吸毒场地,藉此获利支持其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还以强逼手法,非法剥夺赌客及前往查禁赌场的警察的人身自由。为拉拢公职人员非法保护,多次向郭胜、甘勇等行贿,共计18万元。
2009年6月动的打黑风暴中,谢才萍集团被掀翻,并于8月逮捕她。
10月14日一审开庭,她被指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等5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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