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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日前语出惊人,建议对流动摊贩执法时,若制止不了违法现场,城管人员就要学会“跑”。据称,“跑”是为了避免发生正面冲突,营造“亲民城管”形象。(11月3日《信息时报》)
跑,在我们的语言体系中可能是少有褒意的。如果确如城管所说存在“违法现场”,作为执法者一跑了之,任由违法延续,就关乎懈怠渎职与不作为。当然,城管之跑,是有前提的,即对方人数较多,场面难以控制,为避免“暴力抗法”而跑。但是,这其中就更有问题了———之所以有“发生正面冲突”的可能,诱因或许还是前期执法过程中出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由此,局面无外乎有两个,其一是遇到气势羸弱者,摊贩是要跑的;其二,如果碰上气势霸道者,城管在试探性强势催逼之后,就仓皇收场。这样一种执法局面,很难谈得上是“亲民城管”,依然没走出“猫和老鼠”的怪圈。
更重要的是,城管试图以“跑”来化解有些冲突僵局,最终很可能激化矛盾。如果跑成为城管执法的“必要手段”之一,长此以往,很难说城市摊贩不利用这一规则,强硬抵制城管执法以获取自己的生存空间。这时,城管执法则很可能扯掉“亲民”的外衣,重新回归强硬执法的角色,再一次形成“猫逐老鼠”的暴力局面。
客观上看,城管与摊贩的矛盾,是当今城市管理的深层困惑。一方面,城市现代化越来越拒绝一些所谓的低端营生,拒绝包括流动摊贩在内的“有碍城市观瞻”的因素;另一方面,社会底层群体游离于政策关注之外,不得不选择一种低廉的生活方式来维持生计。
这既是目前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难题,也是城管与摊贩矛盾的深层次原因。现在,城市在现代化跑道上飞奔,底层社会群体已经被甩得越来越靠后,二者之间出现了某种断裂。这种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僵局不被打破,再能跑的城管也跑不出“猫鼠斗法”的困境。
燕农(河北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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