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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 两开心网掐架 FACEBOOK该告谁
李牧
提要 两个开心网掐架,本质上是商战。诡异的是,由于网站创意模式不受法律保护,开心网模式真正的来源,FACEBOOK偏偏没有权利告任何人。
轰动IT界和传媒界、几千万“偷菜”者关心的开心告千橡一案,日前在北京开庭。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状告千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开心人公司要求法院判令千橡公司停止使用“开心网”以及与“开心网”近似的名称作为网站名称,停止使用kaixin.com的域名,并要求千橡公开道歉,赔偿1000万元的经济损失。
一年多来,开心公司旗下名为“开心网(kaixin001)”的交友网站,在中国市场创造了又一个互联网奇迹,流量已经超过门户网站。开心游戏风靡全国,众多工薪族偷了菜上班,收了菜睡觉。然而开心网开张几个月后,另一家同名网站“开心网(kaixin)”也轰然上线,众多网友难辨李逵李鬼,两家从模式到色彩都极为相似的网站互指对方是山寨。诉上法庭,是这场开心官司的最新进展。
两个开心网打架,纠结的是交友网络(SNS)这种商业网站模式的利益。SNS是一种集合了相册、日记、聊天、论坛等在内的社交网站模式,起源于美国的FACEBOOK。这种模式的网站到了中国,发展出非常强的游戏性,最广为人知的就是“偷菜”。
中国大大小小的SNS有一堆,最成功的是开心公司开心网,要告的是千橡公司开心网,除了确实存在名称的重叠以外,也因为这两家是同类网站中最大最赢利的。赢利到什么程度?开心公司拿出了一个数据作为索赔的依据:开心公司截至2009年9月16日的广告收入为34483636元,注册用户数为53449925个。按照这一组数据计算,可以得出平均每个用户为开心网带来的广告收益为0.64元。
商战的核心是同业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但这个东西偏偏不能打官司。千橡公司针对开心公司提出的证据反驳理由之一,就是开心网无论是从网站模式、网页设计,直至网站元素构成、功能等方面,均属于通用设计,不是什么独创。
开心双胞胎案不仅仅是法律的缺失,也涉及网站创意和运营模式很难下明确定义,无法申请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混乱的市场搞得乌烟瘴气,眼下主打偷菜的网站有一帮。既然开心公司和千橡公司的“鼻祖”FACEBOOK没法到法院打官司,偷菜的网站老板们除了在名称上转转脑筋掐掐架,也只能听任“自由竞争”。
一拥而上,互相拷贝,目前在各行业普遍存在,不止互联网。谁都明白市场容纳不了这么多同业,投资者照猫画虎风险也大。但诸如办个网站就能赚几千万甚至上亿这样的前景吸引,谁都难免手痒,于是大家就全来“偷菜”。
除了互相拷贝和法庭相见以外,创业模式就没别的路走了吗?
(作者系旅加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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