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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4 16:13:05 编辑 删除

浏览 2749 次 | 评论 20 条

大学生结人梯救人事件发生以后,对当地渔船或者打捞船没有及时参与救人的质疑就一直没有停止,今天有媒体刊出了引人愤怒的图片。一船主把打捞上来的一名大学生遗体用绳子绑住,以索要更高的捞尸费。(2009年11月03日南方网)

 

大学生结人梯救人的事迹而今已家喻户晓,这些大学生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的精神令人敬佩,这种不计自身安危利弊的作风更值得提倡和学习。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谁都没有权利强行要求社会的每个人都按照这种标准去为人处世。这种品行在现实社会还很稀缺,也正因如此,三位牺牲的大学生才被称为英雄。我们希望人人学英雄,但是不可能人人都成为英雄。

 

但是这件事之后,有些人在赞扬英雄的同时,把别人的英雄行为当成自己的道德资本,抛开自己的凡胎肉身,悬在高空批评别的“小人”。比如对渔船、对打捞船的道德抨击。多次参与水上救援的宝塔湾冬泳队队长王珏澄清事实,认为救援和打捞的基本事实是:前期,渔夫参与了救人;后期,捞尸者拿不到钱不打捞。如果说对渔船的抨击属于误传,那么对打捞船的指责则显得很“义正词严”。但是——当地海事部门、水上派出所、公安消防人员都无法提供有效救援,可见救援和打捞都属于难度相当高的行动,难度既高现实又存在必然需求,我们有什么理由去阻止“他们把捞尸体当作职业”呢?如果职业身份能够被认可,我们又凭什么指责他们“只图赚钱”?

 

捞尸者手牵绑尸绳谈价固然可恨,在英雄的映衬下也显得有些卑劣,但是那确实是他们谋生的职业,牵绑尸绳谈价想必是他们的“江湖规则”,追求利益是他们的本能。我们可以对他们进行道德谴责,但是事实上他们有做“小人”的权利。在当地预防事故以及事后救援打捞的公共投入不足的情况下,这些“小人”甚至不可或缺。否则,意外事故之后,不幸者的家属们去找谁帮忙呢?

 

英雄固然可敬,但是仅仅依靠英雄拯救不了世界;小人固然可憎,但比小人更可憎的是滋生小人的土壤。如果,荆州宝塔湾多一些防护措施,几位英雄本可以留住他们年轻的生命;如果,当地海事部门、水上派出所、公安消防任何一个部门,可以提供这种事故之后的打捞服务,或者起码规范以下民间打捞行业的行为,打捞船又怎会做出天怒人怨的事?痛定思痛,我们不能沉醉在哀惋英雄痛斥小人的简单思绪里面,而应该努力找到一个给所有凡人提供安全感的解决之道。这一点,当地政府部门责无旁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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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草原骏马 [2009-11-04 05:24:09 PM]

    好一个做小人的权利,就好比说一个人有无耻的权利一样,这个世界真是变得了,变得谁人都可以享有无耻的权利了.......一个毫无道德感的人是什么样的话都可以当作权利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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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市先知 [2009-11-04 05:27:29 PM]

    再这样下去,不光日本留学生会说“中国人是猪”,恐怕连猪都会说“中国人是猪”,如果猪会说人话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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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uhongshou [2009-11-04 06:44:34 PM]

    按照楼主的意见,所有存在中国地面上“善的、恶的、美的、丑的、贪的、廉的”都合理,都不必给与评价或按照法律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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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百姓jm [2009-11-04 07:01:00 PM]

    都是【官僚资本】————惹得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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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百姓jm [2009-11-04 07:02:40 PM]

    从点到面——————道德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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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您同行 [2009-11-04 07:30:26 PM]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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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在深愁 [2009-11-04 08:43:50 PM]

    实话实说啊,有道理,必竟中国生活在低层的人还是很多,他们靠的就是做些小事来养家糊口,捞尸收费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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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已中年 [2009-11-04 08:48:39 PM]

    做人有不高尚的权利,当然不能无耻(触犯法律),赞同博主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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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j321 [2009-11-04 09:17:38 PM]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对死者的敬畏。挟尸要钱可以,但不能采取这种方式,出于对死者的敬畏,应该把尸体放在船舱里,这是起码的做人道德。二是社会的悲哀。为什么会这样?道德沦丧、世风日下,为官的巧取豪夺,为人师表的唯利是图,剩下的升斗小民为了糊口只好不择手段。正所谓大偷窃国,小偷谋命是也。为什么会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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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浩田 [2009-11-04 10:07:56 PM]

    请注意!捞尸者讲:只捞死的,不救活的,这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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