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奎子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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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5 00:22:09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歪评时事 | 浏览 3201 次 | 评论 5 条

 

今天一天,就央视那篇《北大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的报道,呼啦啦就掀起几度高潮。先是传媒遍地转载,民情一时哗然;接着是北大医院郑重声明,指责央视报道失实;再跟着就是卫生部新闻办出面回应,大段摘引文件规定条文,以证明北大医院并未“非法”。看着这样的“热闹”景观,总觉得如今我们对待生命的态度有些问题。一个患者,并没有患上不治绝症,却在一流医院的治疗过程中,活生生就死在了病床上,此时此刻,最最紧要的当然是查实事情的真相,给无辜的生命一个交代,而绝不该在非法与合法上,死死纠缠,引经据典、复述规章,在生命面前,一切人为的名目都是渺小的,生命为大,死者为大。

北大医院拼命辩驳,无非两个缘由,一是这起事故,确实不是医院“非法”之责任,它确确实实是被媒体误报了;另一个则是果然就是医院本身的“非法”,才害死了一个本该能恢复健康的患者,为了逃避责任,找些理由喊几声也是常见的套路。但问题是,卫生部这份回应有些意思。在不足1000字的文章中,就有将近700字引用法规条文,着重辨析医院诸多行为的合法性。诸如:“医学生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接触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查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记录、填写各类检查和处置单、医嘱和处方,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有关的手术”;“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必须由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临床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诊疗的文字材料必须经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审核签名后才能作为正式医疗文件”,这些都没错,都是响当当的文件规定,可是有谁能保证北大医院,乃至全国所有的医院,在执行这些规定的同时,就没有一丝一毫的走样与变形?医学学生或毕业生,真的不存在“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指导老师真的就时时处处都对学生实行着“监督指导”?即便都能精确执行文件规定,你卫生部就能担保只要医学行为合法,就没有误伤生命的事件发生?或者只要是合法行为,那就可以对草菅人命的行为轻断轻判,罪减一等?

在事件真相尚在混沌之时,好多真凭实据还是虚无缥缈当中,作为最高主管部门的大衙门,卫生部理应有点大胆直面真相,勇于清理门户的精神,断不宜用一副为属下证明的口吻,长篇大论引经据典言辞凿凿做所谓“合法”之辩,回应媒体的监督行为,即便报道有误,也该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姿态,不护短,不闪烁,理直气壮表明查实真相的积极态度。很有意味的是,在文章末尾处,一段仅有144字的文字,让人看出了一点应付式的意思:“卫生部已责成北京市卫生局对媒体报道的北大医院医学生从事临床诊疗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卫生部要求北大医院针对临床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北京大学医学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好此次事件。”事实上,在我们的眼前,家长调查孩子问题的事件基本都不会真相重现,当裁判教练和运动员都“合仨为一”的时候,不管是“黑哨”还是“赌球”,所有的自查自纠,都无非是一场骗人的把戏,只有司法介入调查,才有可能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面对活生生的生命,我们为什么还热衷名号与概念的争辩,非法合法,只要把人给弄死了,那就是触法。当务之急,应该多管齐下,尽快查清事实的真相,告白天下。唯有如此,才能显出对生命的最高尊重,唯有如此,才能显现医者的人道精神,毛主席那句话在今天仍然对我们的白衣天使有着无比深刻的意义: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敬请卫生部的同志诵读三遍,千万别在什么“合法”“非法”上兜圈子了,有什么比人命更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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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奎子

從工廠擠進大學,讀了四年中文,幹了多年教師,後來跳槽到電視媒體,幹了總製片人,騙得一個高稱,又混來一個首席編輯。如今很喜愛在閒逸之時,躲開職業的拿腔捏調,到博客裡放養自己的腦袋,磨礪自己的禿筆,尤其愛用真言直語,歪評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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