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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真诚:李泽楷忽悠回应李嘉诚会否痛心

发表于 2009-11-05 17:11:41 类别:房地产

陈真诚:李泽楷忽悠回应李嘉诚会否痛心

/陈真诚

(请关注11月6日《南京日报》)

 

内容导读:李泽楷囤地一案会否成为打击囤地闲地炒地的典型样本本文内容纯系探讨,无关政治立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人或任何机构、企业做出任何决策的依据,也不构成对文中提及的个人或机构的评价。

 

李泽楷囤地一案会否成为打击囤地闲地炒地的典型样本

开发商囤地闲地炒地现象,本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但最近的一期电视节目,再次把公众的目光重新吸回到了这个问题上,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可见当今的房地产市场对一些问题已是多么敏感。

11月1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报道称,位于北京核心城区的工体四号地块,2006年被李泽楷旗下的房地产公司盈科大衍地产公司(简称为盈大公司)以5.1亿元人民币投得拿走。这幅建筑面积为4.6万平方米的土地,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该地的开工日期为2006年9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然而,3年多来,合同成为一纸空文,项目闲置多年,没有开发,至今仍只是一个大坑。今年8月21日,该地块被以1.18亿美元(约9.2亿港元)转手卖给瑞安建业,盈大公司因此税前获利2.35亿港元。在节目中,潘石屹暴料称,中国有大概占三分之一的房地产开发商从来不盖房子,就是“倒土地”,囤地是中国房价暴涨的重要原因。不管这个数字的来源如何,也许无法考证,但已在舆论界掀起了轩然大波。

随着节目播出效应的持续发酵,有着“华人首富李嘉诚公子”、“小超人”、“高级炒家”等光环或荣誉或指责的李泽楷,及其旗下盈大公司和北京工体四号地块,成为了开发商不顾政府土地政策而疯狂囤地闲地炒地的典型样本,成为了一些开发商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通过促使地价房价上涨而以小己暴利掠夺老百姓用于购房的血汗钱的典型案例,成为了透视当下一些富翁在打着以投资发展经济等旗帜的背后拼命敛财致富的经济黑洞的典型镜头,成为了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和现代社会经济道德来反思在中国经济发展中一些商人为富不仁的典型事件……

节目播出后,人们不得不发问的是,李泽楷囤地一案会否成为打击囤地闲地炒地的典型样本?

 

李嘉诚会否痛心疾首

其实,一个不难明白的道理明摆着,对于华人首富李嘉诚,对于李泽楷作为重要成员的李嘉诚家族而言,拥有在华人世界无可匹敌的财富,拥有数不清的因财富、成功故事而带来的四射光环,在境内获得了大量的商业青睐、政府关照、项目优先而许多人给予无限感激之后,本文作者陈真诚分析认为,其实是用不着直接对抗在这块养育整个家族血脉的土地上的国家的土地政策,以谋取那点炒地利益。可是,李泽楷名下公司却做了,而且不思悔改地狡辩。难道李泽楷真的不知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损失会有多大?即便带头老老实实地把在此项目上所敛不当财富全部悉数上缴,将土地从买家手中赎回,按照中国已经出台的土地政策被“无偿收回”,再“陪送”上难说数目的“忏悔金”或“罚金”,可在当前房地产市场情势下,这种炒地敛财行为,依然难以抹平这个泱泱大国里无数老百姓的鄙视所带来的创伤。甚至,弄不好,足可能伤害到李嘉诚家族在华人经济世界上的一世英名。想想这些,在华人世界作为经济事业成功老样本的李嘉诚先生,可能会在“上帝”面前不知该所措,不知该何言,也许会痛心疾首。可是,从盈大公司的回应来看,李泽楷可能依然是不思悔改:居然拿出了国内末流开发商也会祭出的理由,同样以在工地上挖了个大坑就算开工不算闲置为借口,进行危机公关,忽悠老百姓。对于李泽楷旗下公司囤地炒地事件被暴光后的忽悠式回应,李嘉诚会否痛心?不得而知。

至此,也许有人要说,是李泽楷囤地炒地,而不是李嘉诚囤地炒地……这种说法,放在一般家庭中,也许会是不一样的结果。但放在李嘉诚家族,人们不可能不联想到李嘉诚,自然也希望得知李嘉诚的态度。这将是一个必然的事实,无法否认,李嘉诚也无法回避。或许,李嘉诚如果出来表个态,或对事态的发展有利,有利于平息舆论,有利于缓解公众情绪,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维护李嘉诚家族的荣誉。

 

盈大公司回应挖个了洞不算闲置能否得到公众原谅

实际上,从舆论上几乎一致地传播出的信息来看,北京工体四号地块的面积并不大(只有4.6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土地价值的金额也不大(2006年的卖价只有5.1亿元人民币,到今年8月21日也只卖出1.18亿美元约9.2亿港元的价钱),相比较于全国各地大量闲置的更大面积、更大金额的土地而言(有关调查研究报告显示,2007年的地王项目,除了少数退地之外,一半以上都处在待开发状态,闲置未开发的占了绝大多数;从1998年到2008年,政府投入房地产市场开发的土地约为31亿平方米,而截至去年底,实际开发的仅19.4亿平方米,有将近12亿平方米的地是闲置没开发。有的土地甚至早已超过了3年甚至有的长达5年乃至10以上。一个典型项目是,已超过期限的某地92亿“地王”项目在搞了个奠基之后依然只是开而不工、并未按政策规定被 “无偿收回”等),实在算不上典型样本,也算不上李泽楷这个号称“商业奇才”的商业“妙笔”。可是盈大公司的回应,已经把李泽楷的商客本质尽数表露了出来,将商人的商业嘴脸和极尽所能的忽悠彰显了出来,使得公众本来可能会给予“因特殊原因而致”的原谅,不再有了太多意义。

据媒体报道称,“香港盈大地产的相关负责人李小姐”回应称,“工体4号地项目长期闲置的说法属于误会。根据2006年3月24日签订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工体4号地项目应于2007年9月前开始动工。而盈大方面在合同签订后,也于2006年4月起委托建筑设计师进行设计与施工研究,并于2007年7月开始前期施工准备及土地开挖工程,并未将项目闲置”。由于建筑设计及审批花费的时间超出预期等原因,才使得进度落后于项目起初的计划。“而这种情况是由客观条件限制所导致,并不属于依国务院相关规定应被处罚的故意闲置土地的不良行为。”至于盈大地产选择将工体4号地的开发权转让给瑞安建业的原因,据称“这是在公司整体战略指导下所做的选择”。初看起来,这是盈大公司在积极回应,而且理由看起来是冠冕堂皇。可仔细一看,又与境内不少囤地闲地开发商乃至一些地方政府的“回应”或表态是多么地雷同,多么地一致!因此说,盈大公司的回应,可称得上房地产市场上普遍存在的囤地闲地炒地的开发商用以忽悠老百姓、应对媒体舆论危机的典型样本,其心存侥幸的公关动机尽数表露了出来。

 

公众舆论能否不再被八股式官僚行为所漠视

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开发商囤地闲地,已是相当地普遍现象,其动机,或为了在资本市场上融资,或未了通过土地升值谋利,或根本就是为了炒地赢利。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默认、怂恿房价地价上涨,土地财政让地方政府不但力促低价上涨,与开发商合谋推高地价,以各种行为、办法为囤地闲地开发商推脱责任、规则政策处罚,使得中央政府出台的土地政策成为了一纸空文,尽管一直有不少人为之口诛笔伐,但公众舆论、百姓吁求一直被八股式官僚行为所漠视,所不理不睬。使得一些开发商的人为抬高房价、肆意囤地闲地行为变得肆无忌惮,变本加厉,甚至在其所储备土地可能足够可供其开发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情况下,依然大规模买地囤地,政府供应到市场的不少土地被一些开发商以资源储备的名义囤积在手中了。也许,作为企业而言,在政府因素的主导作用下,一些开发商基于利益驱动疯狂拿地囤地闲地,属于经济行为。但是,这种囤地闲地炒地行为,在客观上不断推长地价、助长房价。高房价,已现实地使得大量有购置自居房需求的消费者无力购房,使得无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到了侵犯,使得所潜伏的经济乃至社会危机四伏。

 

“群众利益无小事”能否促政府杀一儆百

早在2003年,胡总书记在当年的“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对照而言,目前普遍存在的高房价问题,当属于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因此,本文作者陈真诚相信,政府会“竭尽全力”以解决。而要解决高房价这个问题,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严惩囤地闲地炒地行为。

事实上,多年来,中央政府已经多次出台文件打击囤地闲地炒地行为。早在1994年,中央政府就颁布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其后,在1999年,国土资源部门又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两部法规明确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而尚未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直到2008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再次重申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只是,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和个人利益驱动下,乐于和开发商一起把地价节节推高,以抬高后续土地的卖价而获得更多的卖地收入,不但公然“废弃”乃至践踏中央政府的土地政策,还成为了开发商的囤地帮手。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以“政府原因”等多种原因帮助应该被执行政策的闲置土地解围,使得囤积、闲置土地有了政府担保而几乎没有了风险。甚至,有些地方官员本身参与到房地产开发中,更有甚者还参与到倒卖土地中,或充当土地买卖中介,以获取利益。因此,事实上这些政策,几乎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多年来,也难以看到超过两年期限的闲置土地真正被“无偿收回”。

如今,李泽楷囤地炒地事件得以暴光,开发商肆意囤地闲地炒地而土地政策成为废纸这些严重现象再次得以聚焦,业界已经强烈不满,老百姓已经群体愤怒,舆论已经沸腾。因此,本文作者陈真诚相信政府会认真领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竭尽全力去办”“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拨乱反正,严格执行土地政策,“坚决无偿收回”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土地……尤其对那些只囤积、倒卖土地而不做房屋开发的开发商予以严惩。对李泽楷旗下盈大公司囤积倒卖北京工体四号地块这类已经暴光的案例,进行严惩,以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要知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政策面前也是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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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血燃烧 发布于 2009-11-06 12:44:50

    是啊,李嘉诚家族在我眼里,再也不是什么奇迹,无非就是转制度空子和投资倒把之流。这东西,家里有个几亿的,都可以玩。

  • 万有经济学原理 发布于 2009-11-07 20:25:34

    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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