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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又发生一起交通死亡事故!

发表于 2009-11-05 22:17:59 类别:警察岁月

我们派出所值班民警每当轮到值班时候,这个神经就特殊敏感,就怕碰到难处理警情,特别是对辖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尤其敏感,为什么会如此?每当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往往伴随而来就是交通闹事事件,作为派出所民警往往成为事件“消防救火员”,受点委屈是小事,有人被打受伤事常发生,可悲呀,这也是没有办法事情。

 

我们派出所已形成惯例,每当发生交通死亡事故,首先要及时处警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及时了解涉及双方人员情况,及时评估事情发生动态状况,作为我们派出所领导来说,往往就要及时作出工作部署,作出相关警力安排,凡事预则立嘛。

 

或许有人有些疑问,怎么交通事故也要公安派出所处理?

就公安内部工作管辖分工规定而言,交通事故明文规定是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受理处理的,有关交通事故规定也是很明确的,根据公安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这样的规定是很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一回事,事实上实际情况处理起来比这要复杂的多,往往会引起纠纷仍至闹事事件,可悲的就是这样的事情常常发生,只是警察为此要承受更多压力,悲哀!

 

我记得有这样的一件事情,那是 20081120日晚上,我们派出所所在镇领近镇辖区发生一起交通死亡事故,听说是车主王某与他朋友韩某一起喝酒,酒后车主王某驾车带着朋友韩某一起准备到娱乐场所开心,意外的是在路上开车意外发生撞墙事故,结果韩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车主王某也受重伤在医院抢救。

 

这起交通死亡事故按常例来说,这无论如何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在我们派出所辖区,谁知老天爷存心要与我们过不去,车主和死者就是我们派出所辖区的村民,而且就是同一个大村村民,这下麻烦来了。

 

不了解情况的人也许会说,交通事故与公安派出所有什么关系?不要说老百姓会这么说,就是我们派出所民警也是这么想的,可事实往往让我们改变想法和做法,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过去交通法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可以由公安交警部门调解处理,现在交通法规明文规定,交通事故赔偿事宜由当事双方协商处理,也可以提请法院民事诉讼解决,当然,就我们国家国情特别是农村情况来说,死者往往不愿提请民事诉讼解决,双方协商处理?往往就是死者家属亲友集中施加压力的过程,往往由此生出不少事端,不少引发群体性闹事事件,这牵涉公安派出所民警许多警力,就连交通伤亡事故也让公安派出所民警不得安宁,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这起事故据公安交警部门调查,说是车主属于酒后驾车,这意味着车主要负完全事故赔偿负责,这下保险赔偿没有着落,这意味着由车主全部自行承担赔偿损失,我们了解情况后倍感焦虑呀,这不用说又得生事端。

 

果然,死者家属找公安交警部门要求解决赔偿问题,交警部门处理民警答复让双方自己协商解决,这下死者家属亲友更有理由了,说是完全可以解决此事,就准备着纠集亲朋好友一起找车主家属讨说法,由此引来事端,事情闹大了,眼看着无法收场,这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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