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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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6 0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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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的话  名人抢了违法广告的“风头”
    侯耀华代言违法广告闹得沸沸扬扬,“名人”再次成为违法广告的热点。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认为,只有多个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才能遏制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势头。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教授则建议,加强这方面的刑事立法,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每一次违法广告的曝光,都要牵扯出一个或一串名人,成为违法广告事件中的焦点。名人有看点,有聚光效应,这很正常。不正常的是,在事件渐趋深入的时候,人们对违法广告的治理问题上,还把聚光灯对准代言名人,这种“治理”思路就偏离方向了。
    要声明一点的是,我不是为名人开脱责任,我也反感那些动不动就出现在食品、医疗广告上的名人们。对那些利欲熏心,只讲巨额回报,不讲社会责任的名人来说,进行相应处罚符合社会利益和“责利统一”的原则。不过,作为普通老百姓,我更关注的是违法广告本身——为何能够发布?如何进行处置?如何进行监管?监管失职责任将如何追究?无论是名人代言,还是无人代言,违法广告的关键都在于“广告”上,而名人经常在违法广告事件中成为主角,抢了“广告”的风头,这种追责模式本末倒置。
读者 廖德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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